國稅局發票規定作法不一有申訴管道嗎? - 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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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事情是這樣的 因為公司要幫客戶申請電子發票

必需要製作樣張送到當地國稅局審核

樣張都是按照

"電子發票實施辦法" 以及 "電子發票證明聯一維及二維條碼規格說明"

的規定去製作 但近期卻遇到一些作法不一的情況


例如:

1.左邊QR CODE的最後面可以放購買品項 放不下才放到右邊QR CODE
但卻被要求兩邊都要放?那我如果只買一個東西?

2.左邊QR CODE的銷售額 在消費者(無統編)是固定填8個0
被要求要填金額?

3.按照規定 右邊QR CODE首2碼固定以“**”為起始符號
但卻被要求是“::”當起始符號?

4.要附的文件 都不太一樣 有的要這個 有的不用

5.他們的發票檢測軟體 每一間都不一樣?(由附過來的mail看到畫面)


有打去財政部大平台的0800電話問過這個問題

但卻被踢皮球要我找當地國稅局...


因為有的客戶比較急 所以只好妥協照他說的去做

導致我的電子發票樣張有好幾個版本...


請問各位對這方面比較了解的前輩 有無正式的申訴管道
可以告知這種問題

還是說這就是我們的政府 我只能乖乖吞下去...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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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ia avatarOlivia2019-03-28
找立委關切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9-03-30
怎麼不直接把規格搬出來跟他們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