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男女發生**事件?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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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皆滿13歲,女方也已滿12歲某晚甲君、乙君和女方在某校園中聊天,聊著聊著不自覺聊到了性於是乙君詢問女方是否可幫他們進行**當時女方的回答是"無所謂啊",於是乙君與女方先行到廁所完事後,甲君與女方亦進入廁所進行**期間乙君又將女方約出從事**情形事隔二十多天後,女方家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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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0-10-15
就你所問「女方如堅持提告,甲乙君在法律上會受何懲處?」提出正確的、詳細的說明:一、答案是:甲乙君二人觸犯本件「妨害性自主罪」,因均未滿14歲,雖然在刑法規定為不罰(即無刑事責任能力),但是,仍會受到少年法庭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少年保護事件」的規定,裁定「保護處分」的,可��
Yuri avatarYuri2010-10-11
●運動-NBA、MLB、日本職棒、中華職棒、冰球、足球、網球、彩球、拳擊、賽馬●現場-百家樂、龍虎、21點、輪盤、手臂、番攤、牛牛、骰寶、牌九●對戰-麻將、暗棋、軍棋、吹牛、十三支、德州撲克、大老二、鬥地主、妞妞、接龍●電子-水果盤、中國美人、極限飆速、趙雲救主、西遊記、金瓶梅、英�
Jake avatarJake2010-10-12
大大您好喔小弟不複製狗屁法條給您看小弟盡量用簡單的話給您答案中華民國刑法第18條訂有明文規定→「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中華民國刑法第10條有規定,什麼叫做性交?→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由上述可得知,假設罪名成立的話的確是有性交行為,會成�
Oliver avatarOliver2010-10-12
移送少年法庭加強心理輔導一切由少年法官決定
Kyle avatarKyle2010-10-13
男生好色活該被告強制性行為大概都是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