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電費吵架了....是我錯了嗎?? - 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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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妳男友吃定妳了
我大學跟前女友同居四年
房租8000我出
水電我出
三餐不一定誰出
但大餐都我出
除非我生日
他就會請我吃大餐
這些都是從我的零用錢扣的
他的零用錢都拿去sogo寄
但我們從來沒為了錢吵過架
重點是兩個人住在一起為了是比兩個人分開住更快樂而不是為了更省錢
我家也沒很有錢
最缺錢時我也同時兼過三份家教
她也去兼過安親班
兩個人都不計較誰付出的多 雖然最後沒劃下完美的ending
但有過一段美好的同居時光
也讓我知道 以後千萬不要再跟女友同居
婚前還是保有一點點的空間與私密會更好些

※ 引述《wan38 (丸)》之銘言:
: 前幾天收到電費單820元,於是跟男友索取400元....
: 之後就吵起來了....
: 簡介一下我們的情形...
: 兩人都是桃園某大學的碩一學生
: 他住在我租的套房(他自己想搬來的)
: 但是他學校也有學生宿舍(吵架時就躲回去or當倉庫)
: 套房包水網路但不包電
: 因此網路常常卡卡的所以他經常有怨言
: 爭執點
: 他認為:
: 雖然房租費每個月3600元
: 但是那是我媽付的,並非從我的零用錢扣除,所以不算我的個人支出
: 況且平常一起去吃飯時都他付錢
: 而且摩托車加油錢也是他付
: 所以他不需要平分一半電費
: 我認為:
: 雖然房租費是我媽付的,但那是我媽阿....
: 也算是我付的了
: 至於吃飯錢....
: 大部分時間我都自己用電鍋煮(耗電)
: 假日才出去吃(貴族..99快炒...偶而吃燒烤)
: 他住我這已經3年了
: 從未分攤過房租
: 我覺得既然他不想分電費
: 就提議請他搬回宿舍住(他一直說宿舍網路快..洗澡水又大..水電不用錢)
: (但是想要有私人空間於是一直住我這)
: 這樣就不會有爭執了
: 然後他就...
: 關機了....也沒上msn
: 一直找不到人= =讓我好難過
: 很想聽聽看大家的意見
: 我真的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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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 avatarCarol2009-03-14
贊成板大大想法~他吃定妳了!你都讓他免費住三年了~
Michael avatarMichael2009-03-16
我覺得原PO是該想想跟他之間有沒有未來才是實在!
Kristin avatarKristin2009-03-16
所以這篇是在講 你怎樣被你前女友吃定了嗎 @@~
我覺得她男友有地方住 不分擔房租正常 但原po可以叫男友少
Valerie avatarValerie2009-03-21
去住 隨便找個藉口(ex.私人空間 爸媽要來之類)
這樣就不會覺得拿媽媽的房租養男友 因為真的不必養 男生又
不是沒地方去住
Robert avatarRobert2009-03-25
婚前有私密,婚後已經騙到手就無所謂了。
Kristin avatarKristin2009-03-27
可以同意urmomo大 又不是沒地方住這樣還不是把本來在男
Yedda avatarYedda2009-04-01
生宿舍會用的電費水費轉嫁到女生這 分擔是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