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湖子內違建戶 抗議市府強占民產 - 嘉義
By Ivy
at 2016-02-07T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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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湖子內違建戶 抗議市府強占民產
2016-02-06 13:25 聯合報 記者魯永明/嘉義報導
嘉義市湖子內區段徵收20多戶違建戶聚集市府大門前,舉白布條抗議市府辦理拆遷補償不
公。 記者魯永明/攝影
嘉義市湖子內區段徵收20多戶違建戶,昨天上午聚集市政府大門前,舉白布條抗議市府辦
理拆遷補償作業不公,批市府「鴨霸」強占民產,爭取合理補償費,大批員警警戒,過程
平和,市府政風處副處長盛炳淞出面,答應轉報市長處理,陳情民眾才離去。
湖子內區段徵收進入配地作業,但違建戶抗爭未停止,繼去年到市府向巡察監委陳情,昨
天再聚集市府抗議,黃姓違建戶說,原依據「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認定71年7月1日
以後的地上物不補償或救濟,但部分違建戶領補償費,隔3年,被市府提告追討溢領補償
費,還要領取者檢舉其他未領者,挑撥離間。
羅姓住戶說,他們的家具工廠補償費63萬元,市府騙他父親先領錢再分配地,結果未兌現
,他向監委陳情,監委發文要求市府處理,市府承辦人員積壓公文未處理;多名違建戶說
,市長涂醒哲在議會指稱,會就補償費問題再研議,但「研議」變「延議」, 市府強徵
人民財產,無合理拆遷補償費。
盛炳淞說,市長尋求法令解套,但卡在內政部與法務部對補償法令見解不同;市府工務處
技正楊松樺指出,區段徵收依92年發布「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
條例」辦理,71年7月1日以後違建不補償救濟,98年辦區段徵收,早期地主多以水電等繳
費證明做憑證發救濟金,經航照圖判讀查出誤發溢領依法追回,他否認要求違建戶相互檢
舉。
來源出處:http://udn.com/news/story/7326/14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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