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試用期內,過年後ㄧ周提辭職,但要求過年的ㄧ周休假給薪 - 過年

Table of Contents

那位員工還在3個月試用期內,過年後開工第一天卻要求離職,(但不是馬上離,是一週後離開),公司說好,說過年期間不給薪,但員工要求過年一週休假的薪資也要給她,那公司該給嗎?
(過年期間沒上班,且又在試用期內,年終獎金也有發給她耶!)
有相關單位可以請教嗎?
Update:
我們覺得那位員工是故意的,想要坑公司,年前就有跡象,結果他開工第一天就提辭呈。
請問可否扣回恩惠性給予的年終獎金,試用期的員工,公司本來沒有年終獎金的,但是也給了,對他那麼好,這樣坑公司,這樣有公理嗎?好,給他過年的薪資,請問年終獎金可否扣回?謝謝大家!
Update 2:
首先謝謝大家的回覆!
都是人事部心腸軟,不想任意裁人,結果留到年後,變成了員工坑公司!當初若花個小錢資遣費,也不用現在賠了一周薪資。
那麼請問,除了口頭告知那位員工這樣做很差勁之外,還有什麼可以做的嗎?可以讓他明白道理的嗎?
(請建議非惡性報復性的喔!謝謝!)

All Comments

Selena avatarSelena2006-02-10
該員工如果是月薪制,即使該員工在年後請辭,過年期間雖未上班薪資還是要照算
與是否為適用期及是否有發年中獎金給該員工無關。
您可向行政勞工委員會或當地主管機關勞工局洽詢
2006-02-11 23:43:03 補充:
無法可循,發給員工的年終獎金可扣回,除非哪位員工同意,公司若逕行從薪水內扣回,違反22條工資應全額給付勞工。(想必發給哪位員工的年終獎金的金額不多吧!何必斤斤計較惹爭議呢)
Joe avatarJoe2006-02-11
亮輝說的好, 公司絕對比員工有本錢完這種遊戲. 但一定要先通知大老闆你要玩這個遊戲. 免得碰到鐵齒的員工跟你玩到底. 讓老闆背個前科, 可能你自己的工作不保.
Carol avatarCarol2006-02-10
公司不用給他.這是公理....公司要給他.這是法令.如你們覺得吞不下這一口氣.跟他玩勞基法的協調會..接著開調解會..接著上法院.看誰有時間.可能玩個半年他還領不到錢.但是他要隨時等候出現.勞工局義務勞資調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