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宜蘭璞緻建設買房的慘痛經驗 - 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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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後續

因為完整文章內容太多,所以整理個懶人包

和璞緻建設買的預售屋在
107年10月左右交屋。
這期間有些想改善的有主動跟建商好好溝通希望他們改善。
但這段時間無結果,只好到宜蘭縣政府找消保官申請協調,
但到現場跟建商老闆娘跟我們在大吵後不了了之。
之後還有主動給建商老闆打電話,希望能溝通改善房子部份,
卻被老闆嗆說要告就去告。
108年1月,過年前夕建商突然通知說頂樓防水其實還未給我們做,
但這應該在當初交屋時就該說明,卻隔了好幾個月後才講。
再來過年前,廚房因為廚具有瑕疵,導致我廚房淹水,建商修繕後,我有要求賠償,
但他們卻沒有下文。
108年2月13日,我找記者來採訪,記者走後,建商老闆得知,馬上跑來房子外,
夫妻倆對著我狂吼,嗆我憑什麼找記者,說我來陰的!建商仗著人多勢眾,
對我大吼大叫,只差沒跑來打我,欺負只有一個人的我,造成我內心陰影,
受到精神傷害…
受到精神傷害…
2月16日我把跟璞緻建設買屋的經驗放上mobile01分享給網友。
2月21日 璞緻建設和惠鉅建設委任律師,我收到律師函要求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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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要呼籲惠鉅建設和璞緻建設的老闆夫婦,看到這篇內容後,
請盡快來跟住戶們好好協調和處理,別再浪費國家社會資源,增加彼此的困擾,
浪費彼此的時間,我打這些內容也要花時間耶,明明你們就能好好跟住戶們,
把事情圓滿解決,當個人人稱讚的好建商!
但你們卻不盡到你們的責任,只想著要告住戶!而且我們買的是「全新的房子」,
價錢還不便宜,蓋完交屋後,問題居然如此多,毛病一大堆,有瑕疵,只修繕,
卻都不賠償我們的損失,璞緻和惠鉅建設老闆夫妻倆對我們態度還如此差勁,
這樣的建商怎能讓我們消費者安心呢?請問誰還敢跟你們這種建商買房子?
別再頸強心硬,如此頑固了好嗎?

然後璞緻建設的老闆夫妻倆,你們得為了對我大吼大叫的關係,造成我心理傷害的行為,
鄭重向我道歉,謝謝。

我知道我只有一個人,就像小蝦米戰大鯨魚一樣,想對抗你們這種大財團很困難,
而且不容易,但我絕對不會妥協的。對的事情永遠都是對的,就要堅持去做。
廣大消費者有知道的權利,所以我絕對不會因為你們對我大吼大叫,大聲嗆我,
還說要告我,用這樣恐嚇我的方式,讓我因而害怕退縮!

ps璞緻建設蓋的藏闊另一區,建商明明還沒申請好民宿,卻在農曆過年期間就開始營業,
明明知道要先申請,卻不按照程序進行。不可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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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璞緻跟惠鉅建設有限公司,請律師寄函來,要求我澄清的事情

本人在這裡澄清,我當初是跟惠鉅的業務買房,完全不了解到底惠鉅建設跟璞緻建設,
兩家有何差別,明明在我看來都是同個老闆,但既然他們要求我澄清,
那我就把文章內容修正,對於造成惠鉅建設的困擾,本人深感抱歉,並且會把文章,
都改成璞緻建設,感謝他們公司來函指正,讓我了解原來這兩家是他們夫妻倆各自經營?

然後順便一提,明明璞緻建設有錢,有時間可以好好處理這事情,做出好的服務品質,
留下好名聲,並且讓人可以廣為流傳!但他們偏偏不想這麼做,硬要請律師寄函,
浪費消費者的時間,造成我們的諸多困擾,也浪費社會國家資源,代表這家公司,
實在讓人很不推薦跟他們買房,所以本人在此強烈懇求有看到此內容的廣大消費者們,
絕對不要跟他們這家建設買房,因為從我經歷的這些就能得知,他們非常不ok!!


律師函中還有提到我廚房漏水部分,廚房確實淹水,也有影像圖片為證,
雖然建商有請人修繕,但完全不賠償我的損失或減少價金,依照民法359條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
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
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所以我說的是事實,何來妨害貴公司商譽?所以你們根本沒減少價金給我,
還在跟我大小聲?嗆我?罵我?

你們直到現在都不打算跟我處理這些事情,居然有時間叫律師發函,
呿~有夠讓人傻眼的建商!嘖嘖!!白眼都翻到頭頂了~~~

而且貴公司老闆夫婦在我找完記者採訪後,當面嗆我「憑什麼找記者,
大嗆我居然來陰的」,對我大小聲,像是要打人似的,造成我精神上嚴重受損和受到傷害
,我還有證人能指證你們確實以人多勢眾的傲慢囂張態度來恐嚇當時只有人數單薄
的一個我,我都沒提告了,你們是在想告我什麼東東啊??

你們函中,對我說的水溝蓋部分覺得有疑慮是嗎?好,那段我就拿掉不用!
然後我指的「這家建商真的是誇張,交屋前和交屋後嘴臉完全不一樣」的言論,
就是指你們當面嗆我時的嘴臉,嚇死我了,我說的是事實,同上所說,
有證人可以證明,我不會更改!

最後函中提到關於防水部分,你們交屋時都沒跟我們消費者提到這部分了,
過了好幾個月才講,這不離譜嗎??這不誇張嗎?這還不扯嗎?明明是事實,
結果你們惱羞成怒嗎?公司負責人當面對我大小聲大嗆我,
一直大吵著要我過去跟你那裡,難道這樣態度還不夠囂張傲慢嗎?
如果這樣都不是的話,我就得回去跟我國文老師道歉了,因為我對他教我的國
文解釋和理解,跟你們與社會大眾的不同!呵呵~

大概就是這樣囉!感謝:)
108.02.21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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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egan avatarMegan2019-02-24
希望你可以圓滿解決
Edith avatarEdith2019-02-25
說真的,買賣房屋都是依定型化契約在簽訂的。漏水對買
家來講都覺得是重大瑕疵,畢竟花錢買新房子誰希望漏水
但就房屋買賣契約來說漏水不算重大瑕疵。依契約建商
要負修繕責任是沒錯的,要求賠償大概就有得吵了 除非
你有辦法舉證因為這次的漏水導致你傢俱或裝潢毀損且無
法修復或得花錢修復才比較有可能討賠償。都沒東西因此
壞了只是因為你覺得買到會漏水就是要減價賠償大概比較
難一點。基於這樣建商才敢跟你講要告去告吧 剛買房子
有遇到類似問題我們建商也是以修理到好為主
Elvira avatarElvira2019-02-27
原來是同一間,謝謝。加油!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9-02-28
之前買房子的建商有給保固期說一年,五年後鐵捲門壞還是修
Kelly avatarKelly2019-03-02
其實我只是想問他們關於廠商的聯絡方式,但他們就吸收費用
Olga avatarOlga2019-03-04
加油!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03-05
我會請身邊的人買房要多注意的!
Doris avatarDoris2019-03-07
戰大鯨魚最難,鍵盤支持你成功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9-03-09
高速公路二結聯絡道這邊有一堆該公司的新建案...
James avatarJames2019-03-10
加油
Lauren avatarLauren2019-03-12
加油,隻身對抗建商真的很累
Harry avatarHarry2019-03-13
加油
Bennie avatarBennie2019-03-15
閱!
Ingrid avatarIngrid2019-03-17
加油
Irma avatarIrma2019-03-18
加油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9-03-20
加油!
Enid avatarEnid2019-03-21
加油!!!
Agatha avatarAgatha2019-03-23
加油
Olive avatarOlive2019-03-25
加油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03-26
加油!
Lydia avatarLydia2019-03-28
加油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9-03-29
看來看去新建案的問題比中古屋來的多...華麗的外觀
藏著一堆毛病
Connor avatarConnor2019-03-31
加油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9-04-02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