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購買賣文管理條例 - 屏東
By Robert
at 2009-06-03T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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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合購買賣文管理條例:
一、本條例僅適用於PINGTUNG板(以下簡稱本板)「合購」與「買賣」標題之文章。
但目的為合購或買賣之文章,亦強制視為合購或買賣標題之文章。
二、本板僅為本板使用者提供一個簡單的合購與買賣之討論介面。
任何糾紛皆視為私人事務,本板不負責協助備份文章與協調糾紛。
三、本板發佈合購與買賣文之時間限制:
1.合購及買賣文需間隔五天後才可再發新文章,但合購與買賣分別獨立計算。
(若在11/1時發過合購文,則要到11/7才能再發合購文,但此時買賣文則無限制。)
2.為鼓勵使用者自我介紹,增進彼此的瞭解,只要在本板發佈過自介文,則享有優惠。
優惠為縮短到間隔三天便可以再發新文章,合購與買賣分別獨立計算。
四、違反以上規定者則依「獎懲管理條例」視情節輕重處理。
本條例制訂於 2008.11.26
第一次補充修訂於 2009.03.17
第二次補充修訂於 2009.06.03
PINGTUNG BM fasty/EmilChau/k1830ki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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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間五十年,化天の內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ことくなり ╮
╰ 一度生を受け滅せぬ者の有るべきか ╯
╭ 是を菩提の種と思ひ定めざらんは悔しかりし次第ぞ, ╮
╰ 急ぎ都に上り敦盛の首を獄門かる盜んできて葬った。 幸若舞 敦盛 ╯
My Blog: http://nobunagaoda.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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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條例僅適用於PINGTUNG板(以下簡稱本板)「合購」與「買賣」標題之文章。
但目的為合購或買賣之文章,亦強制視為合購或買賣標題之文章。
二、本板僅為本板使用者提供一個簡單的合購與買賣之討論介面。
任何糾紛皆視為私人事務,本板不負責協助備份文章與協調糾紛。
三、本板發佈合購與買賣文之時間限制:
1.合購及買賣文需間隔五天後才可再發新文章,但合購與買賣分別獨立計算。
(若在11/1時發過合購文,則要到11/7才能再發合購文,但此時買賣文則無限制。)
2.為鼓勵使用者自我介紹,增進彼此的瞭解,只要在本板發佈過自介文,則享有優惠。
優惠為縮短到間隔三天便可以再發新文章,合購與買賣分別獨立計算。
四、違反以上規定者則依「獎懲管理條例」視情節輕重處理。
本條例制訂於 2008.11.26
第一次補充修訂於 2009.03.17
第二次補充修訂於 200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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