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毀約相關問題 - 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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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美髮沙龍 合約書
"小明"
於2008年10月1日.間於本店ABC美髮沙龍.3年合約.到期日為2011年10月1日.
每月5日扣3000元.作為抵押及進修費用.3年退回10萬8000元.
過年獎金.紅包.論年資.業績.表現作為評估.
合約滿一年.年假七天.不可累積(一年內休完)
國內旅遊公司出.國外旅遊公司負擔1/4
進修費用國內外輔助1/4
3年期間目標.考丙級並成為本店設計師.
本公司ABC美髮沙龍有權力中途終止合約.
如毀約.每月扣除3000元部退回.作為店家補償.
毀約金須賠新台幣5萬元
ABC美髮沙龍簽名.蓋章:(已蓋章)
當事人簽名:小明(有加蓋手印)
小明簽合約當時只有16歲.未經家長同意.所以沒有家長的簽章
現在做兩年.因為有私人因素不想繼續在這家店工作了.
請問此合約小明如果不做了.是否真的要賠償毀約金??
在法律上此合約是否有生效呢?在勞基法內是否可以毀約呢?
Update:
未滿20歲~未經家長同意或允許~真的無效嗎?
可以有比較具體一點的說法嗎?謝謝!!!
假設合約真的無效~那每月被扣除的錢是否也拿得回來?

All Comments

Jack avatarJack2010-08-31
一.契約無效不要懷疑
二.雇主不得預扣薪資,作為違約或是賠償之費用....所以你的雇主違反勞基法,你可以到勞工局申訴,要回你以前被扣的錢
http://tw.myblog.yahoo.com/loumther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0-08-28
未滿二十又未經家長同意或允許,契約無效,故,不用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