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昨天針對美麗灣環評一案,駁回縣府上訴,撤銷環評審查結論,全案定讞。對此判決,我們表達尊重,但在縣府遵照法律及中央主管機關環保署規範辦理環評後,卻得到這樣的結果,讓人感到萬分無奈。
絕大多數台東人支持的美麗灣,十多年來歷經7次環評、並通過兩次,最終仍無法營運,理由竟不是因為沒達到對於環境保護的要求,而是因為環評「程序」爭議。我們所採取的程序皆依環保署函示辦理,今天卻成為敗訴之由,我們深感荒謬。被縣府與環評委員以高標準要求的美麗灣公司,不僅做到污水「零排放」,多年來除善盡環境教育之責,更致力於維護周邊環境,積極與社區溝通合作,十足表達回饋與共榮的誠意。
至於是否重啟環評?縣府當然尊重業者,但衡酌社會氛圍,環保專業已無理性討論空間,即使通過環評卻仍持續延宕而無解之機率甚高,我們評估業者再提環評的可能性已微乎其微。接著要認真面對的,反而是業者可能提出的解約仲裁及接踵而來的鉅額買回建物或賠償。
我們不禁要問:黃縣長上任後,以積極態度與魄力翻轉長期發展停滯的台東,其成果有目共睹,努力過程中,卻有極少數假環保之名的人不斷混淆事實,污名化美麗灣,造成外界對本案極大的誤解,這個結果由誰負擔?誰能扛起未來對台東財政、經濟衝擊的責任?不是法院,也不是別有用心的少數人,而是所有台東鄉親。全體縣民必須買單,難道不令人失望痛心?
https://m.facebook.com/taitung.tourism/posts/1097997050252224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D2533.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