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20 13.6K處 有收到測速罰單。請注意 - 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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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化警察局前。開往新化鬧區的方向。
若在最近有收到測速違規,已經繳費或是未繳費。日期在30天內的。

被拍照點在宏隆齒輪附近的13.6K位置,請自行跟監理所提出申訴。
有機會取消罰單。

理由:測速照相機在一般道路應於100公尺至300公尺前設置警告標示牌,若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應於300公尺至1000公尺前明顯標示,如果沒有依規定在一定距離設置警告標示,就可以申訴撤銷。
警方的測速點跟拍照點已經明顯違反,7-2條文。

保護大家的荷包跟大家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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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20-07-27
我記得那邊有設告示喔 一個相機的圖示
Carol avatarCarol2020-08-01
台20本來就不少 特別新化靠近交流道那一段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0-08-05
前幾天剛走台20去天池,也是怕收到掛號信....QQ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08-10
那邊有時候都躲在旁邊,發現的時候根本來不及QQ
John avatarJohn2020-08-14
鴿子躲著,你可以去看警52到拍攝點的位置。我會說13.6有問
題,就是....(知道的人就知道重點在哪了)
Adele avatarAdele2020-08-23
那一段的確沒測速照相的告示牌
Lydia avatarLydia2020-08-28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0-09-01
我四月在13.5被拍一張...我也是沒看到警示...
Joseph avatarJoseph2020-09-06
原po申訴成功了嗎?我也中了一張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0-09-10
龍昇汽車招牌的對向有警52的 標語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0-09-15
Donna avatarDonna2020-09-19
照片警52位置是13.8, 有單的人要先去確認收單日期是否在30
天內。 然後在判斷自己被拍的地方是否在300公尺內(距離警5
2)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0-09-24
我五月底也被拍 如何申訴啊
Liam avatarLiam2020-09-28
罰單上面有寫,繳費或是開單的日期,30天內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