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車禍 - 基隆
By Selena
at 2010-04-21T10:30
at 2010-04-21T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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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nsam (阿榮)》之銘言:
: 推 SSSLuffySSS:有時候不得不說基隆的老人都在比勇的~常常不管紅綠燈 04/21 06:29
: → SSSLuffySSS:不走斑馬線~就直接橫行穿越~加上基隆市區工業用大型車 04/21 06:31
在台灣有沒有走斑馬線根本沒差,因為機動車用路人根本不會尊重行人通行權。台北市
近日開始加強取締機動車輛未讓行人通行斑馬線,算是好的開始,不過不知道能夠撐多
久。其實早就有法規規定要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並且有罰則,只是從來沒執行
過而已。
如果基隆也開始強力取締未讓行人優先通行斑馬線的車輛,且取締行人違規穿越,久了
自然大家就會習慣走斑馬線,就跟騎機車強制戴安全帽一樣。不過該劃行人穿越道的地
方就得有,很多時候是行人被逼的違規穿越馬路。不要再說走天橋、地下道了,請多考
慮不方便行走天橋、地下道的人士。
走在斑馬線上,還得被要經過的車子按喇叭... orz... 昨天騎機車跟在一輛計程車後
面,發現該輛車的駕駛只要經過斑馬線(無紅綠燈,非路口),一律降速,且有人準備通
行時他會停車且按喇叭給行人先走,揪感心!
http://udn.com/NEWS/DOMESTIC/BREAKINGNEWS3/5534296.shtml
汽車未禮讓行人 北市府:加強取締
【中央社/台北13日電】
2010.04.13 01:05 pm
前南非大使陸以正 9日晚間過馬路,遭計程車撞及右手骨折住院。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
表示,台北市是一個友善的城市,要求警方針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的行為,加強取締。
高齡86歲的陸以正住院後,郝龍斌聞訊立即趕往醫院慰問。郝龍斌也利用上午市政會議
會後記者會表示,台北市是一個友善的城市,不論有無劃設號誌或交通指揮,都應該禮
讓行人優先通行。他要求相關單位應正視「車輛不禮讓行人」的問題,同時警方加強取
締、擴大宣導。
北市警局交通大隊大隊長方仰寧說,已要求相關單位在重點時段及路口加強取締汽機車
不禮讓行人。如果有汽機車強行穿越,讓行人受到驚嚇或硬是擋住正在過馬路的行人,
將開單取締。
方仰寧表示,除了執勤員警,也要求義交協助指揮疏導交通時必須擋住轉彎汽機車,優
先讓行人通行;並針對商圈、醫院及各行政機關的重要路口加強取締汽機車不禮讓行人
。
交通警察大隊也就取締「車輛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法令依據及認定原則提出說明。包
括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 1個車道寬(約3公尺寬
)以內,以及車輛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
若路口有人指揮時,汽車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得逕予認定舉發,以攔停舉發方式執行
;遇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開單舉發,得直接逕行舉發。另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汽車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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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SSSLuffySSS:有時候不得不說基隆的老人都在比勇的~常常不管紅綠燈 04/21 06:29
: → SSSLuffySSS:不走斑馬線~就直接橫行穿越~加上基隆市區工業用大型車 04/21 06:31
在台灣有沒有走斑馬線根本沒差,因為機動車用路人根本不會尊重行人通行權。台北市
近日開始加強取締機動車輛未讓行人通行斑馬線,算是好的開始,不過不知道能夠撐多
久。其實早就有法規規定要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並且有罰則,只是從來沒執行
過而已。
如果基隆也開始強力取締未讓行人優先通行斑馬線的車輛,且取締行人違規穿越,久了
自然大家就會習慣走斑馬線,就跟騎機車強制戴安全帽一樣。不過該劃行人穿越道的地
方就得有,很多時候是行人被逼的違規穿越馬路。不要再說走天橋、地下道了,請多考
慮不方便行走天橋、地下道的人士。
走在斑馬線上,還得被要經過的車子按喇叭... orz... 昨天騎機車跟在一輛計程車後
面,發現該輛車的駕駛只要經過斑馬線(無紅綠燈,非路口),一律降速,且有人準備通
行時他會停車且按喇叭給行人先走,揪感心!
http://udn.com/NEWS/DOMESTIC/BREAKINGNEWS3/5534296.shtml
汽車未禮讓行人 北市府:加強取締
【中央社/台北13日電】
2010.04.13 01:05 pm
前南非大使陸以正 9日晚間過馬路,遭計程車撞及右手骨折住院。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
表示,台北市是一個友善的城市,要求警方針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的行為,加強取締。
高齡86歲的陸以正住院後,郝龍斌聞訊立即趕往醫院慰問。郝龍斌也利用上午市政會議
會後記者會表示,台北市是一個友善的城市,不論有無劃設號誌或交通指揮,都應該禮
讓行人優先通行。他要求相關單位應正視「車輛不禮讓行人」的問題,同時警方加強取
締、擴大宣導。
北市警局交通大隊大隊長方仰寧說,已要求相關單位在重點時段及路口加強取締汽機車
不禮讓行人。如果有汽機車強行穿越,讓行人受到驚嚇或硬是擋住正在過馬路的行人,
將開單取締。
方仰寧表示,除了執勤員警,也要求義交協助指揮疏導交通時必須擋住轉彎汽機車,優
先讓行人通行;並針對商圈、醫院及各行政機關的重要路口加強取締汽機車不禮讓行人
。
交通警察大隊也就取締「車輛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法令依據及認定原則提出說明。包
括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 1個車道寬(約3公尺寬
)以內,以及車輛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
若路口有人指揮時,汽車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得逕予認定舉發,以攔停舉發方式執行
;遇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開單舉發,得直接逕行舉發。另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汽車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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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4-23T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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