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恕刪
原po的問題可以分兩方面來討論
1.醫師開自費藥時,是否應該同時簽立同意書?
坦白說健保法目前並無強力規範
正常流程:醫師說要開自費藥→病人考慮後說好→簽同意書→付錢領藥
當然醫師沒跟你說要開自費藥,只說要幫你開好一點的藥,
領藥時才發現要自費,的確觀感不好。但並無違法
2.此藥明明有健保給付,為何醫師說要自費?
看前文,醫師原本已由健保開立A抗生素(amoxicillin)
但又要原po自費購買B抗生素(augmentin)
如果你查健保規定,B抗生素的確也在健保給付範圍,那為何醫師要你自費呢?
首先是否應該同時吃兩種抗生素,這不在我的專業範圍故不討論。
雖然健保都說有給付,但實情是,
如果同時開立兩種機轉相同的藥品(例兩種抗生素)
診所就免不了被核刪,那會刪多少呢?
假設一顆藥,藥價為10元,一天吃兩次*3天,一共拿6顆藥,總藥價為60元
健保核刪是放大一百倍,也就是刪6000元
也就是如果醫師用健保開立此顆藥,一個病人要賠快6千元,
還不算診所營運/人事成本。
所以雖然健保宣布這些藥有給付,
但其實健保不只不給付給醫師,還要扣醫師的錢
若醫師不想賠錢,要求病人自費,就是原po說的這樣的案例了
很多時候醫師要病人自費也不是想賺錢,只是無奈地想在體制裡想活下去而已
所以只剩最後一招,就是醫師只開立抗藥性高且可能比較無效的A抗生素,
如此既不會被健保局核刪,也不會被投訴
劣幣驅除良幣,許多好的藥就這樣默默從台灣消失了
我能了解原po的憤怒,的確此case在流程道德上也是有瑕疵,
但希望大家也能了解,在目前健保規定下的無奈,檢討機制,而非單純丟石頭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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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的問題可以分兩方面來討論
1.醫師開自費藥時,是否應該同時簽立同意書?
坦白說健保法目前並無強力規範
正常流程:醫師說要開自費藥→病人考慮後說好→簽同意書→付錢領藥
當然醫師沒跟你說要開自費藥,只說要幫你開好一點的藥,
領藥時才發現要自費,的確觀感不好。但並無違法
2.此藥明明有健保給付,為何醫師說要自費?
看前文,醫師原本已由健保開立A抗生素(amoxicillin)
但又要原po自費購買B抗生素(augmentin)
如果你查健保規定,B抗生素的確也在健保給付範圍,那為何醫師要你自費呢?
首先是否應該同時吃兩種抗生素,這不在我的專業範圍故不討論。
雖然健保都說有給付,但實情是,
如果同時開立兩種機轉相同的藥品(例兩種抗生素)
診所就免不了被核刪,那會刪多少呢?
假設一顆藥,藥價為10元,一天吃兩次*3天,一共拿6顆藥,總藥價為60元
健保核刪是放大一百倍,也就是刪6000元
也就是如果醫師用健保開立此顆藥,一個病人要賠快6千元,
還不算診所營運/人事成本。
所以雖然健保宣布這些藥有給付,
但其實健保不只不給付給醫師,還要扣醫師的錢
若醫師不想賠錢,要求病人自費,就是原po說的這樣的案例了
很多時候醫師要病人自費也不是想賺錢,只是無奈地想在體制裡想活下去而已
所以只剩最後一招,就是醫師只開立抗藥性高且可能比較無效的A抗生素,
如此既不會被健保局核刪,也不會被投訴
劣幣驅除良幣,許多好的藥就這樣默默從台灣消失了
我能了解原po的憤怒,的確此case在流程道德上也是有瑕疵,
但希望大家也能了解,在目前健保規定下的無奈,檢討機制,而非單純丟石頭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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