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有向健保署和新北市衛生局針對這整件事做詢問
相關人員表示這診所的流程的確不合乎規範
醫師必須事先告知為自費藥及自費金額並且
當下簽同意書 但雙十診所的作法卻是省略
某些步驟 最後才由櫃台小姐要你簽同意書
但病患如有簽同意書就是事實
相關單位只會以結果論來看而非過程
所以事後去質疑就沒有太大意義
不過病患有權可以拒絕簽名
相關人員表示這診所很明顯就是鑽漏洞
在開自費藥給病患 但是又非常巧妙地讓自己
立處於合法邊緣
人員聽我的訴說也非常替我打抱不平
但礙於目前台灣法律的規範也表示很遺憾
除非我能舉證自費藥品不符合藥單上的品項
他們才有辦法罰
目前新北市衛生局也只能發行政公文
規勸診所必須先告知病患
人員也說這做法對民眾來說真的很無奈
但她建議可用網路來抵制這種診所
讓他生意一落千丈
不過他也提及 有時候健保局在核對
藥品費用時 會發現兩種具有相同療效的藥物
有的醫生偏偏愛開自費藥 這就留給大家
去思考這行為的涵義
但就我女友看雙十的經驗 自費藥真的
也沒多大神奇的療效就是了
我也上網查了一下醫師開給我的自費藥是一種
抗生素 並且又找到之前雙十診所爆出的新聞
來源出處蘋果日報:http://tinyurl.com/o5heegb
看了之後我已經停止服用這診所的藥
版友們也可查詢版上文章 /盜刷
這診所之前也爆出盜刷民眾健保卡
我真的不曉得這診所還可以給民眾幾分信任
另外我審核醫師開給我的藥單及藥師給我的藥
跟相關人員確認某些行為已違反藥師法
我會再進行舉發
有看到版友們回應關於有領藥時再付20元的問題
我也有詢問過了
這是藥品的部分負擔費用 的確是繳給健保局
這點沒有異議
不過希望大家看清楚我文章的重點
我的重點並不是在於這20元
而是這間診所的經營手法與不當行為
或許像某些人所說的 你可以選擇不去
我當然可以選擇不去 但是我覺得我有必要
把整件事情說出來讓大家知道
讓大家都可以選擇不去
如果看到我文章的病患多一個人
或許去這間診所的病患就能少一個人
我並不是吃飽太閒才去做這件事情
而是我發現沒人在做 我才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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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表示這診所的流程的確不合乎規範
醫師必須事先告知為自費藥及自費金額並且
當下簽同意書 但雙十診所的作法卻是省略
某些步驟 最後才由櫃台小姐要你簽同意書
但病患如有簽同意書就是事實
相關單位只會以結果論來看而非過程
所以事後去質疑就沒有太大意義
不過病患有權可以拒絕簽名
相關人員表示這診所很明顯就是鑽漏洞
在開自費藥給病患 但是又非常巧妙地讓自己
立處於合法邊緣
人員聽我的訴說也非常替我打抱不平
但礙於目前台灣法律的規範也表示很遺憾
除非我能舉證自費藥品不符合藥單上的品項
他們才有辦法罰
目前新北市衛生局也只能發行政公文
規勸診所必須先告知病患
人員也說這做法對民眾來說真的很無奈
但她建議可用網路來抵制這種診所
讓他生意一落千丈
不過他也提及 有時候健保局在核對
藥品費用時 會發現兩種具有相同療效的藥物
有的醫生偏偏愛開自費藥 這就留給大家
去思考這行為的涵義
但就我女友看雙十的經驗 自費藥真的
也沒多大神奇的療效就是了
我也上網查了一下醫師開給我的自費藥是一種
抗生素 並且又找到之前雙十診所爆出的新聞
來源出處蘋果日報:http://tinyurl.com/o5heegb
看了之後我已經停止服用這診所的藥
版友們也可查詢版上文章 /盜刷
這診所之前也爆出盜刷民眾健保卡
我真的不曉得這診所還可以給民眾幾分信任
另外我審核醫師開給我的藥單及藥師給我的藥
跟相關人員確認某些行為已違反藥師法
我會再進行舉發
有看到版友們回應關於有領藥時再付20元的問題
我也有詢問過了
這是藥品的部分負擔費用 的確是繳給健保局
這點沒有異議
不過希望大家看清楚我文章的重點
我的重點並不是在於這20元
而是這間診所的經營手法與不當行為
或許像某些人所說的 你可以選擇不去
我當然可以選擇不去 但是我覺得我有必要
把整件事情說出來讓大家知道
讓大家都可以選擇不去
如果看到我文章的病患多一個人
或許去這間診所的病患就能少一個人
我並不是吃飽太閒才去做這件事情
而是我發現沒人在做 我才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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