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店位於桃園市中正路與力行路口附近,
我的錶帶去年十一月左右壞了,因為很忙,
所以一直沒有時間去找地方換,
因為去年12/30要去北京,
所以在12/29到夜市附近買圍巾、毛帽時,
發現這間鐘錶行,就去換了他們最便宜350元的錶帶,
沒想到隔了二天,也就是今年1/1我踩在結冰的頤和園昆明湖上面時,
錶帶的接縫就開了,幸好當天天氣冷,
我穿得和阿尼一樣,所以錶掉在我的袖子裡,
也幸好昆明湖結冰了,不然要是掉在湖裡就○○XX了。
我想說回臺灣後要到這家店,請他們換一條新的給我,
1/6回到臺灣到1/13為止,總共去那間店去了五趟,都沒開,
剛剛去看,終於有開了,所以我就進去了,
以下是節略的對話:
我:「老闆,我去年底來跟你換錶帶,戴了兩天,錶帶就壞了」
(男老闆拿去看了看)
男老闆:「因為這個是350元的,品質比較不好,接縫處是用黏的,
950元的就會用縫的,你回去用『三秒膠』黏一黏。」
女老闆:「看你要不要貼一點錢換好一點的,換成950元的,
我給你折300元,算你650元就好了」
我:「老闆,我之前那條錶帶只花150元用三年,我是因為要去北京,
所以沒去比價,想說算了,才在你這裡換350元的,你還要叫我貼650元,
換950元的?」
(中間一段詳細的內容忘記了,大概就是在換一條給我還是換新的之間糾纏)
我:「你們還是那麼堅持說不換新的給我,那我們只好法院見了(原本是想說要
去找消保官,結果說錯了)」
女老闆就對男老闆說:「好啦,換一條350元的給他」
(然後女老闆就一直對我說,年輕人,錢是小事,大家可以好好講,
不要嘴巴上一直說要上法院什麼的)
男老闆就去拿350元的錶帶,邊拿邊說:「我不是怕上法院才給你換,
如果幫你換了,又出問題,怎麼辦?」
我:「如果又是戴幾天就壞了,我當然找你們啊,你們東西的品質就這樣,
難道要怪我嗎?」
男老闆就生氣了:「那就不要換了,我們上法院好了」
我:「像上次那條錶帶,我戴了三年才壞,難道我還會去找人家嗎?」
男老闆:「算了,你的生意我不做了,錢拿去,如果你拿的『心安』的話,
就拿去好了。」
我:「為啥我拿了會心不安,這條錶帶要不要拿回去。」
男老闆:「不用。」
所以,我拿了錢就走了。
感想:
其實我本來只是想說你換個同樣價格的新錶帶給我就好了,
只用了兩天就壞了,這個要求似乎沒有很過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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