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板主要水桶我了,所以我沒辦法等到最後提出申請參選板主
必須先申請。
本人願意參選宜蘭板板主
政見:調整板規2
2. 文章、簽名檔或推文禁止包含下述文字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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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易引起爭議之政治言論(註:僅具個人情緒抒發、無客觀事實或不易查證之論述);
d.連續無意義的推/噓文(各篇文章統計連續相同推/噓 達5次)
e.徵求指定性別之聯誼、出遊、學伴、外拍、戀人與一夜情等。
違規者,第一次水桶7天 第二次一個月 第三次 一年。
請板主將我列入候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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