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建可以請公所拆除嗎? 免費? - 汐止
By Connor
at 2009-03-23T08:21
at 2009-03-23T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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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isme21 (樓漢咖)》之銘言:
: 我不知道曾幾何時,有人說住公寓最上層的人,就能擁有頂樓空地的使用權及修繕責任的?
: 這句話,真的不知道是誰講的…
: 話說小弟的住所四年前買來,公寓頂樓已有"鐵皮屋頂"加蓋,約用十根鐵柱支撐,
: "鐵皮屋頂"加蓋也不是我們要求的,是在立約前就蓋好的,契約也沒有寫到這部份屬於我
: 們家的。
: 這個"鐵皮屋頂"應該是前屋主建來遮風避雨圍起來的活動空間,前屋主實在很兩光,
: 剛搬來時,頂樓曾因颱風天排水不良,積水到腳踝,後來是我們家自費去裝排水管將鐵皮
: 屋頂流下來的水導到樓下排水溝。
: 幾個月前可能是強風,也可能是外力因素,突然被告知當初將雨水導到樓下的排水管有斷
: 裂,致下雨天時,水會亂噴,被要求我們要修復,我們也配合修復,至少這是自己請人來
: 裝的,又是自費。
: 四年多來鐵皮屋頂及支撐的十根鐵柱遭受風吹雨打、日晒雨淋、地震、以及對面大樓施工
: 造成屋體振動………等外力因素,幾個月前發現其中一根鐵柱的底部鏽蝕嚴重,用手撥都
: 能剝落下來。
: 所以很怕不處理可能會在今年颱風季節有不可預測的危險。
: 因此我打算找汐止市公所幫忙拆除,應該沒錯吧!
: 所以想請教各位是不是有遇過類似的問題,公所有幫忙拆違建的服務嗎? 要收錢嗎?
: 頂樓空地的使用權,應該是全住戶的,為什麼維修及維護費用要我們出呀?
: 但作私用或蓋違建卻要被人家x夭,也有可能被通報拆除。 住頂樓就比較倒楣呀?!
依照民法物權 你買的是不動產 也就是房屋的部份
我相信你的買賣契約也沒有包括頂樓的空地吧
鐵皮屋屋頂是前屋主自行設置的 其實已經涉及侵權 因為有無他人同意
若無 依據民法184條第一項 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權利 負損害賠償責任
其實跟你一點關係也沒有
若如果是雨水排到樓下 如果是共用管線 則每一戶所有人都要負責
依據新修的民法物權第799條之1第一項
建築物之費用負擔 應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負擔
而頂樓空地 並非只有頂樓住戶才有其權利 因為依照公寓大廈而言
每一戶都是有其所有及使用之權
若是單獨為自己利益單管排水 則付修繕費是對的 因為是自己要用的
但我看你的狀況 好像不是你要用這個鐵皮屋的
........................................................................
再來就是 你可以去跟市公所或是縣政府去通報
如果有拆除費用 應該是前屋主要負責的 你可以用買賣契約證明
當初你的所有權並無及於該屋頂空地之鐵皮裝置
(以上若有任何疑問 請向有實務經驗人士商研 本人僅提供意見而已)
--
: 我不知道曾幾何時,有人說住公寓最上層的人,就能擁有頂樓空地的使用權及修繕責任的?
: 這句話,真的不知道是誰講的…
: 話說小弟的住所四年前買來,公寓頂樓已有"鐵皮屋頂"加蓋,約用十根鐵柱支撐,
: "鐵皮屋頂"加蓋也不是我們要求的,是在立約前就蓋好的,契約也沒有寫到這部份屬於我
: 們家的。
: 這個"鐵皮屋頂"應該是前屋主建來遮風避雨圍起來的活動空間,前屋主實在很兩光,
: 剛搬來時,頂樓曾因颱風天排水不良,積水到腳踝,後來是我們家自費去裝排水管將鐵皮
: 屋頂流下來的水導到樓下排水溝。
: 幾個月前可能是強風,也可能是外力因素,突然被告知當初將雨水導到樓下的排水管有斷
: 裂,致下雨天時,水會亂噴,被要求我們要修復,我們也配合修復,至少這是自己請人來
: 裝的,又是自費。
: 四年多來鐵皮屋頂及支撐的十根鐵柱遭受風吹雨打、日晒雨淋、地震、以及對面大樓施工
: 造成屋體振動………等外力因素,幾個月前發現其中一根鐵柱的底部鏽蝕嚴重,用手撥都
: 能剝落下來。
: 所以很怕不處理可能會在今年颱風季節有不可預測的危險。
: 因此我打算找汐止市公所幫忙拆除,應該沒錯吧!
: 所以想請教各位是不是有遇過類似的問題,公所有幫忙拆違建的服務嗎? 要收錢嗎?
: 頂樓空地的使用權,應該是全住戶的,為什麼維修及維護費用要我們出呀?
: 但作私用或蓋違建卻要被人家x夭,也有可能被通報拆除。 住頂樓就比較倒楣呀?!
依照民法物權 你買的是不動產 也就是房屋的部份
我相信你的買賣契約也沒有包括頂樓的空地吧
鐵皮屋屋頂是前屋主自行設置的 其實已經涉及侵權 因為有無他人同意
若無 依據民法184條第一項 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權利 負損害賠償責任
其實跟你一點關係也沒有
若如果是雨水排到樓下 如果是共用管線 則每一戶所有人都要負責
依據新修的民法物權第799條之1第一項
建築物之費用負擔 應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負擔
而頂樓空地 並非只有頂樓住戶才有其權利 因為依照公寓大廈而言
每一戶都是有其所有及使用之權
若是單獨為自己利益單管排水 則付修繕費是對的 因為是自己要用的
但我看你的狀況 好像不是你要用這個鐵皮屋的
........................................................................
再來就是 你可以去跟市公所或是縣政府去通報
如果有拆除費用 應該是前屋主要負責的 你可以用買賣契約證明
當初你的所有權並無及於該屋頂空地之鐵皮裝置
(以上若有任何疑問 請向有實務經驗人士商研 本人僅提供意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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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y
at 2009-03-24T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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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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