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特教學校案 縣府判賠3.5億
2016-07-22 15:08 聯合報 記者張家樂╱即時報導
新聞來源:http://udn.com/news/story/3/1846136
受少子化的影響,南投市營北國小預定地,徵收後沒有蓋小學,改興建「國立南投特教學
校」,地主認為與徵收目的不符告上法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縣府敗訴,縣府應賠償地主
損失3億5000萬元。南投縣縣政府下午發放補償費,地主最高領得8000多萬元。
33名地主湧入會議室,每個人都笑嘻嘻;大部分地主都領得2、3000萬元。林明溱說,這
筆錢是額外得到的,「我建議你們,拿一點出來做善事,日後才會越賺越多」。
南投縣長林明溱說,南投縣政府和內政部是共同被告,如果縣府不早點發放補償費,每天
的利息達5萬元,早日發放可減輕利息負擔。
20年前,南投縣每年的小一新生人數有8000多人,縣府依當時的需求,編訂不少小學預定
地,現在每年的小一新生跌破4000人,已徵收的小學預定地,大都用不著。林明溱說,面
對這項判決,南投縣政府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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