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特教學校案 縣府判賠3.5億 - 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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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特教學校案 縣府判賠3.5億

2016-07-22 15:08 聯合報 記者張家樂╱即時報導
新聞來源:http://udn.com/news/story/3/1846136

受少子化的影響,南投市營北國小預定地,徵收後沒有蓋小學,改興建「國立南投特教學
校」,地主認為與徵收目的不符告上法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縣府敗訴,縣府應賠償地主
損失3億5000萬元。南投縣縣政府下午發放補償費,地主最高領得8000多萬元。

33名地主湧入會議室,每個人都笑嘻嘻;大部分地主都領得2、3000萬元。林明溱說,這
筆錢是額外得到的,「我建議你們,拿一點出來做善事,日後才會越賺越多」。

南投縣長林明溱說,南投縣政府和內政部是共同被告,如果縣府不早點發放補償費,每天
的利息達5萬元,早日發放可減輕利息負擔。

20年前,南投縣每年的小一新生人數有8000多人,縣府依當時的需求,編訂不少小學預定
地,現在每年的小一新生跌破4000人,已徵收的小學預定地,大都用不著。林明溱說,面
對這項判決,南投縣政府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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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07-26
懂法律自然能得利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07-30
徵收後還有錢可拿是什麼概念
Gary avatarGary2016-08-02
這中間一定有什麼人得利
Hedy avatarHedy2016-08-06
好酷,拿兩次耶
Gary avatarGary2016-08-10
8千W除33=? ,何來平均大部分人皆領到二三千萬?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08-13
sorry! 看錯內文了。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08-17
....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6-08-21
原本被徵收是賠錢賣,現在拿回市值的地價這樣嗎?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08-24
一間小學的地會需要3.5億?
Jack avatarJack2016-08-28
為什麼會敗訴賠錢? 當初徵地沒有給補償金嗎?
James avatarJames2016-09-01
另外,徵收項目一樣是用做教育用地,蓋國小與蓋特教
學校有何不同?
Ula avatarUla2016-09-04
1.因為地目不同,當初是「文小」,現在是「文特」
當時縣府未辦理解編即變更地目,故法官認為不符行政程序
David avatarDavid2016-09-08
2.當初徵收文小有發一筆補償金,現在是發文特的補償金
因為發官認為須解編後重新徵收,故以101年公告地價為基準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