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公車搞好再來談捷運“,
好像每次一講到捷運就會出現這個論調。
怎麼樣的程度才叫搞好?又什麼兩者不能並行發展?
這兩者除了經費因素外又不是相斥的東西。
也不是不能一邊發展捷運一邊搭配公車路線來延伸啊…
另外,捷運跟公車除了都是公共運輸之外,
還是有滿大的差異啊,光是路權就不一樣了。
台南規劃輕軌是A級路權,與一般道路分離
完全不受平面道路的車流和號誌影響
假設今天要從安平到國賓去看電影,
搭公車先時要等不一定會準點到的公車到,
然後可能半路上又遇到宮廟堵住道路
還有假日的觀光車流違停塞車等
而輕軌就時間到了,車子發了
輕過各站後大致上可以準時到國賓那
完全不受平面道路的車輛的影響。
然後我覺得可以在非市中心的地點設站
例如四草大橋附近,搭配大型停車場
讓外來遊客停在這以輕軌進市區
還可以減低市區的車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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