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屯-柴犬akita主人 - 南屯
By Todd Johnson
at 2020-02-15T17:18
at 2020-02-15T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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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原原po,也就是被咬傷的狗的狗主人。
首先想先對上次因為我衝動刪文而感到心裡不快的版友們道歉。當初思考很單純,只想表
達善意,是我思慮不周,再次表達歉意。下面會再多做一些解釋,還請見諒。
再來,此篇文章內容繁多,但我盡可能地客觀敘述,不預設價值判斷。因怕再有有關法律
責任的爭議產生,故不得不小心謹慎,感謝大家的耐心。
以下敘事就依照事情先後的時序,脈絡比較清楚:
一、2/6(四)在發生狗狗咬傷的事情後,依照我弟弟(當天他帶狗)的描述,教授姪子
確實有表示關心,但是因為當天狗狗流血很多,還有另外的狗要照顧(我們養兩隻),所
以急忙叫車去醫院。
二、後來發現情況比想像嚴重,除了外傷,骨頭還斷了。當下很懊惱沒有取得聯繫資訊
,但這部分當然我們自己有疏失。治療花了許久時間,待回去公園查看時,也找不到人了
,但這部分一樣是可以理解的。
三、2/12(三)我輾轉發現了貼文,雖然文字敘述讓我看了心理難過,但是我也不做惡意
解讀。也許發文只是玩笑戲謔,所以我很客氣地詢問對方,是否是狗主人、能否討論一下
醫藥費用。沒想到竟然直接被封鎖,於是才有上次的貼文,詢問大家是否認識相片中的人
。
四、2/12(三)發文當天晚上應該是有熱心版友轉貼到靜宜大學網站,於是教授姪子才與
我聯繫。姪子說「當天狗是我帶的」,並對當時情況做了一番說明,並且強調他沒有立即
離開現場,後來以為沒事等等。
談話重點之一就是要求刪除貼文。我當時確有遲疑與排斥(因為我的貼文只有事實,沒有
任何評論,更別說誹謗等言詞),但是考慮教授姪子第一時間確有表示歉意,後來電話中
也確實有表達誠意,所以基於表達善意及心軟,答應他的要求刪文。
五、我還明確記得他的原話是:「妳已經妨礙到教授的名譽了。」至今回想起來,我還是
難以接受。首先,這個事實關係不成立。再者,講出這樣的話,我的感受是對方不是以一
個道歉、而是一個追究的心態而來。
但是綜觀以上理由,姪子至少有要負責的意思,且這件事情追究起來時也不是什麼大事,
所以才心軟刪了文章。這部分因為我第一次處理,思慮不周刪除文章,而造成部分網友心
裡不快,再次道歉。
後來雙方約定下週2/18(二)見面協商。
六、2/14(五)收到該姪子轉發一封教授的簡訊,內容大意就是強調:教授不是飼主,我
的貼文已妨礙了教授的生活與名譽,並且留下教授電話要我與教授聯繫。我便貼了刑法妨
礙名譽罪的條文給他,作為回覆。
七、後來,教授與家父在電話中表示同樣的主張,強調不是飼主,說我的貼文影響他的生
活與名譽,害他遭到謾罵,貼文在學校官網,他們都有截圖蒐證,並且已經請教學校法律
諮詢,準備向靜宜的法律處室準備後續的法律處理。
於是家父問:「既然有截圖完整蒐證,又已諮詢法律顧問,那現在打電話的目的是什麼?
」
教授說:「就是通知你們。」
家父於是回答:「哦,那麼通知收到了。」
關於對話內容我自己有詳實記錄,最後教授說:「只要她能好好跟我道歉,我也可以原諒
。」
家父反問:「我女兒只是敘述事實,連評論都沒有,請問她要道歉什麼?」
教授此時語塞,最後表明自己身為教育工作者,便不會再提法律程序,並且客氣地祝福我
們順心。
八、教授強烈主張自己不是飼主,但我的原話是『請問一下你們家的狗是不是上週四在南
屯公園咬傷了一隻黑狗?』
我認為這是一個可以用簡單的「是」或「不是」回答的問句。
我既不曾指控或者認定教授就是飼主,所以現在拿著這個理由來澄清糾纏,讓人覺得無言
。我只是希望封鎖帳號的人給個解釋。
九、我的想法只是:不管你當天有沒有主動說要給聯繫方式,那就算了。
不管你是不是以為狗沒事,所以發文昭告天下說你的狗咬傷了別的狗,雖然我看了心情不
好,但那也就算了。
但我禮貌地詢問並想取得聯繫,對方直接刪文封鎖我所能有的一切溝通渠道,那麼抱歉,
至此真的不能就這樣算了。
再者,我從頭到尾只單純敘述事實、且並無加油添醋,敘述事發經過何罪之有?
若名譽受到損害,會不會是因為封鎖帳號這個行為讓人無法諒解?
十、事發當天不是我帶狗,所以我不認識教授姪子、也不認識那隻柴犬。我確實在2/11(
二)在公園裡看見一隻柴犬及其主人,當時我忙著顧兩條狗(一條還受傷跛腳),於是當
我想回頭確認時,只看見柴犬及主人離去的背影,而我也無暇去追。
直到今天才知道,教授姪子事後曾在公園看到我,還拍了照片,但卻不曾主動表示或者關
心。這到底該怎麼解釋,我到現在還一頭霧水。
十一、2/12(三)姪子打電話的時候,我質問他封鎖是什麼態度?
他說:「你在事發六天後突然收到訊息、一上來就跟你討醫藥費,是你你不會封鎖?」
昨日教授本人解釋說:「我就不是飼主,我當然封鎖。」
家父和教授的對話中,也有請教教授,如果你擔心有人詐欺或者獅子大開口,那是不是至
少要看看對方說什麼?如果你發文說柴犬咬了狗,那麼我主張我是狗主人,但是連話都不
聽直接封鎖,請問要我怎麼溝通?
我唯一要道歉的事就是我錯在一時心軟。
其實我根本不想也不應該刪文,一時的善意及心軟,真的是無用且無謂的。
若該教授理直氣壯,他最好的處理方式是大大方方地公開回應:
1. 我不是飼主。
2. 我封鎖她完全出於正當原因。
畢竟我也沒多做評論。我說了我的故事,你大可以說你的,判斷則由公眾判斷。刪文當作
一切沒有發生,實在是錯誤的決定,再次向大家表示歉意。
對於上一篇回文我想作出以下回應:
首先,事發當天帶狗的不是我,我既不知道柴犬長怎麼樣,也不知道當事人長什麼樣。若
在公園相遇,何不上前詢問關切?
再者,透過貼文,我合理推論柴犬應該跟我們家狗狗受傷有關,貼文是唯一聯繫的管道,
我卻被立刻封鎖,在封鎖前短暫瀏覽帳號時,發現帳號主人貌似是靜宜大學教授,被封鎖
之後,我只希望能透過這樣的關係,去釐清這件事情、為狗狗討一個公道。
文長,還請版友見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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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想先對上次因為我衝動刪文而感到心裡不快的版友們道歉。當初思考很單純,只想表
達善意,是我思慮不周,再次表達歉意。下面會再多做一些解釋,還請見諒。
再來,此篇文章內容繁多,但我盡可能地客觀敘述,不預設價值判斷。因怕再有有關法律
責任的爭議產生,故不得不小心謹慎,感謝大家的耐心。
以下敘事就依照事情先後的時序,脈絡比較清楚:
一、2/6(四)在發生狗狗咬傷的事情後,依照我弟弟(當天他帶狗)的描述,教授姪子
確實有表示關心,但是因為當天狗狗流血很多,還有另外的狗要照顧(我們養兩隻),所
以急忙叫車去醫院。
二、後來發現情況比想像嚴重,除了外傷,骨頭還斷了。當下很懊惱沒有取得聯繫資訊
,但這部分當然我們自己有疏失。治療花了許久時間,待回去公園查看時,也找不到人了
,但這部分一樣是可以理解的。
三、2/12(三)我輾轉發現了貼文,雖然文字敘述讓我看了心理難過,但是我也不做惡意
解讀。也許發文只是玩笑戲謔,所以我很客氣地詢問對方,是否是狗主人、能否討論一下
醫藥費用。沒想到竟然直接被封鎖,於是才有上次的貼文,詢問大家是否認識相片中的人
。
四、2/12(三)發文當天晚上應該是有熱心版友轉貼到靜宜大學網站,於是教授姪子才與
我聯繫。姪子說「當天狗是我帶的」,並對當時情況做了一番說明,並且強調他沒有立即
離開現場,後來以為沒事等等。
談話重點之一就是要求刪除貼文。我當時確有遲疑與排斥(因為我的貼文只有事實,沒有
任何評論,更別說誹謗等言詞),但是考慮教授姪子第一時間確有表示歉意,後來電話中
也確實有表達誠意,所以基於表達善意及心軟,答應他的要求刪文。
五、我還明確記得他的原話是:「妳已經妨礙到教授的名譽了。」至今回想起來,我還是
難以接受。首先,這個事實關係不成立。再者,講出這樣的話,我的感受是對方不是以一
個道歉、而是一個追究的心態而來。
但是綜觀以上理由,姪子至少有要負責的意思,且這件事情追究起來時也不是什麼大事,
所以才心軟刪了文章。這部分因為我第一次處理,思慮不周刪除文章,而造成部分網友心
裡不快,再次道歉。
後來雙方約定下週2/18(二)見面協商。
六、2/14(五)收到該姪子轉發一封教授的簡訊,內容大意就是強調:教授不是飼主,我
的貼文已妨礙了教授的生活與名譽,並且留下教授電話要我與教授聯繫。我便貼了刑法妨
礙名譽罪的條文給他,作為回覆。
七、後來,教授與家父在電話中表示同樣的主張,強調不是飼主,說我的貼文影響他的生
活與名譽,害他遭到謾罵,貼文在學校官網,他們都有截圖蒐證,並且已經請教學校法律
諮詢,準備向靜宜的法律處室準備後續的法律處理。
於是家父問:「既然有截圖完整蒐證,又已諮詢法律顧問,那現在打電話的目的是什麼?
」
教授說:「就是通知你們。」
家父於是回答:「哦,那麼通知收到了。」
關於對話內容我自己有詳實記錄,最後教授說:「只要她能好好跟我道歉,我也可以原諒
。」
家父反問:「我女兒只是敘述事實,連評論都沒有,請問她要道歉什麼?」
教授此時語塞,最後表明自己身為教育工作者,便不會再提法律程序,並且客氣地祝福我
們順心。
八、教授強烈主張自己不是飼主,但我的原話是『請問一下你們家的狗是不是上週四在南
屯公園咬傷了一隻黑狗?』
我認為這是一個可以用簡單的「是」或「不是」回答的問句。
我既不曾指控或者認定教授就是飼主,所以現在拿著這個理由來澄清糾纏,讓人覺得無言
。我只是希望封鎖帳號的人給個解釋。
九、我的想法只是:不管你當天有沒有主動說要給聯繫方式,那就算了。
不管你是不是以為狗沒事,所以發文昭告天下說你的狗咬傷了別的狗,雖然我看了心情不
好,但那也就算了。
但我禮貌地詢問並想取得聯繫,對方直接刪文封鎖我所能有的一切溝通渠道,那麼抱歉,
至此真的不能就這樣算了。
再者,我從頭到尾只單純敘述事實、且並無加油添醋,敘述事發經過何罪之有?
若名譽受到損害,會不會是因為封鎖帳號這個行為讓人無法諒解?
十、事發當天不是我帶狗,所以我不認識教授姪子、也不認識那隻柴犬。我確實在2/11(
二)在公園裡看見一隻柴犬及其主人,當時我忙著顧兩條狗(一條還受傷跛腳),於是當
我想回頭確認時,只看見柴犬及主人離去的背影,而我也無暇去追。
直到今天才知道,教授姪子事後曾在公園看到我,還拍了照片,但卻不曾主動表示或者關
心。這到底該怎麼解釋,我到現在還一頭霧水。
十一、2/12(三)姪子打電話的時候,我質問他封鎖是什麼態度?
他說:「你在事發六天後突然收到訊息、一上來就跟你討醫藥費,是你你不會封鎖?」
昨日教授本人解釋說:「我就不是飼主,我當然封鎖。」
家父和教授的對話中,也有請教教授,如果你擔心有人詐欺或者獅子大開口,那是不是至
少要看看對方說什麼?如果你發文說柴犬咬了狗,那麼我主張我是狗主人,但是連話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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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唯一要道歉的事就是我錯在一時心軟。
其實我根本不想也不應該刪文,一時的善意及心軟,真的是無用且無謂的。
若該教授理直氣壯,他最好的處理方式是大大方方地公開回應:
1. 我不是飼主。
2. 我封鎖她完全出於正當原因。
畢竟我也沒多做評論。我說了我的故事,你大可以說你的,判斷則由公眾判斷。刪文當作
一切沒有發生,實在是錯誤的決定,再次向大家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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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事發當天帶狗的不是我,我既不知道柴犬長怎麼樣,也不知道當事人長什麼樣。若
在公園相遇,何不上前詢問關切?
再者,透過貼文,我合理推論柴犬應該跟我們家狗狗受傷有關,貼文是唯一聯繫的管道,
我卻被立刻封鎖,在封鎖前短暫瀏覽帳號時,發現帳號主人貌似是靜宜大學教授,被封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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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長,還請版友見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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