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剛剛從板橋回家路上
目睹一件車禍在面前發生
地點 溪崑國中往新樹路方向的岔路
http://goo.gl/maps/idXXr
騎士在我面前毫無減速下直接撞上
見狀趕緊打電話幫他報案叫救護車
騎士跟我說因為太暗完全沒有看到護欄
稍微觀察他傷勢,左手中指第一節已經削到見骨
因為不能坐下,研判應該膝蓋也受傷了.....
警察與救護車大約五分鐘後趕到
簡單對我做了一下筆錄就讓我離開
事後 幸好騎士也說自己沒注意撞到的
不然我又沒有行車紀錄器 那邊也沒有監視錄影器...
--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