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是糾紛應該說是男女之前的衝突,約莫晚上八點在大興街與北投路的交叉口,
有一對男女在旁起爭執,只見男生抓著女生的頭很大力的往後甩,並且大聲叫囂,
那時我剛好停車再等紅綠燈,一轉頭看到這情況也就默默將窗戶關上,偷偷由
後視鏡偷看,但前面計程車沒這樣做,我想它應該還是轉頭在觀望,這時候那個
男生就跑過來對計程車運將大聲的說"你是勒跨撒小",然後就拿手上的短球棒大力
敲打計程車司機的A柱,當下真緊張,一綠燈 我趕緊從旁開過去,請問這情況
有需要將行車紀錄器的檔案交由警方嗎??還是那位司機或其友人打官司需要??
我這可以提供!!!世風日下,北投~怎麼也淪陷了... 車上還是也放個球棒防身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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