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泳池徵救生員 時薪150-200 - 北投
By Candice
at 2017-09-06T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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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1Phzl-7O ]
作者: wendycandy (溫蒂糖小姐)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台北/一般] 北投泳池徵救生員 時薪150起
時間: Wed Sep 6 19:28:59 2017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 9/8起(長短期皆可)
排班方式: 排班制(每周休兩天或更多)
每日工作時間: 09:00-12:00/12:30-15:00/15:30-18:30/18:30-08:30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 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 150-200元(依經歷背景 若有小型鍋爐等相關證照加分)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為1.66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 每月15日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8號(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
1.具備體育署核准之救生員執照
2.保持泳池秩序安全
3.協助游泳池與周邊相關環境衛生清潔
希望是喜歡與人相處 對安全有良好觀念的你成為我們的夥伴!
員工購買泳衣泳具體育器材都享有員工價
另有全勤獎金/工作獎金/購物津貼等福利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每邁多運動訓練事業有限公司(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290號(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 張小姐(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 請將履歷及相關證件mail至[email protected] 註明應徵泳池救生員(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 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2-5人(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面試時間:電話通知
受訓時間:電話通知
截止時間:徵滿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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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ndycandy (溫蒂糖小姐)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台北/一般] 北投泳池徵救生員 時薪150起
時間: Wed Sep 6 19:28:5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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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 9/8起(長短期皆可)
排班方式: 排班制(每周休兩天或更多)
每日工作時間: 09:00-12:00/12:30-15:00/15:30-18:30/18:30-08:30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 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 150-200元(依經歷背景 若有小型鍋爐等相關證照加分)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為1.66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 每月15日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8號(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
1.具備體育署核准之救生員執照
2.保持泳池秩序安全
3.協助游泳池與周邊相關環境衛生清潔
希望是喜歡與人相處 對安全有良好觀念的你成為我們的夥伴!
員工購買泳衣泳具體育器材都享有員工價
另有全勤獎金/工作獎金/購物津貼等福利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每邁多運動訓練事業有限公司(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290號(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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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請將履歷及相關證件mail至[email protected] 註明應徵泳池救生員(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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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2-5人(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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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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