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鳳凰志工招募 - 台北大安區
By Hamiltion
at 2009-08-31T16:01
at 2009-08-31T16:01
Table of Contents
台北市政府消防局招募鳳凰志工
駐點於北市雙園 復興 中崙 建成分隊之救護車隨車派遣任務
(復興分隊位於大安區 捷運科技大樓站附近)
報名時間 98年9月15日止
面試時間 98年10月4日19時至21時
上課時間 10/24~11/8每個星期六日08:00~1700共計48小時(EMT-1)
分隊見習 98年12月1日至99年2月28日止
招募對象 1.20歲以上 40歲以下之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
2.設籍於台北市 並未參加其他義勇民防組織等
3.具有服務熱忱 能提供餘時參與救護相關工作者
4.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責或感訓處分之裁決確定者,
但因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召募流程:
(一) 填妥報名表後,以電子郵件報名: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二) 相關文件審核通過人員,採E-MAIL及電話通知參與面試:
(三) 面試會談項目:
1. 觀念溝通。
2. 自我表達。
3. 加入鳳凰志工原因(以文字敘述)。
4. 面談後以E-MAIL各別通知,錄取者接受第一階段課程訓練。
(四) 召募人員如已有初級或以上之救護技術員資格,仍應於參予
11/8之筆試及術科測驗,合格後共同接受分隊緊急救護見習
課程【3個月】,考核通過後,使得正式納入編組。
受訓流程:
(一) EMTI(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課程。
(二) 經期末考試後,安排救護車實習三個月並進行考評(每周一次,每次為19:00~22:00)
(三) 經期末考試及考評合格後申請加入義消編制,並安排至指定分隊正式參與協勤工作
(四) 參與分隊協勤任務派遣一年期滿後發予EMTI合格証卡。
受訓注意事項:
(一) 受訓期間不得曠課,請假時數不得超過八小時。
(二) 受訓學員任意曠課,即刻退訓,不得異議。
(三) 受訓學員請尊重授課講師及帶班學長領導。
(四) 受訓學員態度及行為不佳者查證屬實即刻退訓,不得異議。
(五) 受訓學員請注意自我服裝儀容(一律著長褲,不得穿涼鞋)。
(六) 受訓學員平時上課表現,列為結訓總成績考核重點。
見習流程:受訓人員訓練課程結束後,筆試及術科及格者,填具切結書【附件1】,方可
參與分隊緊急救護見習課程,見習滿3個月,考核通過者【附件2】,納編為義消並參加新
進義勇消防人員基本訓練及專業訓練。
服勤總則:
(一) 編列分配為隸屬各消防分隊鳳凰志工人員,每週須在隸屬消防分隊協勤三小時以
上
(二) 鳳凰志工人員服勤時段為每日下午19時至22時。
(三) 依「臺北市義勇消防總隊第二大隊救護中隊勤業務計畫」及相關規定辦理。
詳細情形請上台北市消防局網頁 有簡章報名表可以下載
http://www.tfd.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57&menu_id=51
雖然要一年以後才能拿到EMT-1證照 不過不用報名費
一週服勤三小時以上 地點也不會太遠 大安區復興分隊
原PO已經報名了
因為週遭朋友有的覺得太累 不然就是不是設籍台北市
所以PO上來看看有沒有人要一起參加的
謝謝
--
駐點於北市雙園 復興 中崙 建成分隊之救護車隨車派遣任務
(復興分隊位於大安區 捷運科技大樓站附近)
報名時間 98年9月15日止
面試時間 98年10月4日19時至21時
上課時間 10/24~11/8每個星期六日08:00~1700共計48小時(EMT-1)
分隊見習 98年12月1日至99年2月28日止
招募對象 1.20歲以上 40歲以下之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
2.設籍於台北市 並未參加其他義勇民防組織等
3.具有服務熱忱 能提供餘時參與救護相關工作者
4.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責或感訓處分之裁決確定者,
但因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召募流程:
(一) 填妥報名表後,以電子郵件報名: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二) 相關文件審核通過人員,採E-MAIL及電話通知參與面試:
(三) 面試會談項目:
1. 觀念溝通。
2. 自我表達。
3. 加入鳳凰志工原因(以文字敘述)。
4. 面談後以E-MAIL各別通知,錄取者接受第一階段課程訓練。
(四) 召募人員如已有初級或以上之救護技術員資格,仍應於參予
11/8之筆試及術科測驗,合格後共同接受分隊緊急救護見習
課程【3個月】,考核通過後,使得正式納入編組。
受訓流程:
(一) EMTI(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課程。
(二) 經期末考試後,安排救護車實習三個月並進行考評(每周一次,每次為19:00~22:00)
(三) 經期末考試及考評合格後申請加入義消編制,並安排至指定分隊正式參與協勤工作
(四) 參與分隊協勤任務派遣一年期滿後發予EMTI合格証卡。
受訓注意事項:
(一) 受訓期間不得曠課,請假時數不得超過八小時。
(二) 受訓學員任意曠課,即刻退訓,不得異議。
(三) 受訓學員請尊重授課講師及帶班學長領導。
(四) 受訓學員態度及行為不佳者查證屬實即刻退訓,不得異議。
(五) 受訓學員請注意自我服裝儀容(一律著長褲,不得穿涼鞋)。
(六) 受訓學員平時上課表現,列為結訓總成績考核重點。
見習流程:受訓人員訓練課程結束後,筆試及術科及格者,填具切結書【附件1】,方可
參與分隊緊急救護見習課程,見習滿3個月,考核通過者【附件2】,納編為義消並參加新
進義勇消防人員基本訓練及專業訓練。
服勤總則:
(一) 編列分配為隸屬各消防分隊鳳凰志工人員,每週須在隸屬消防分隊協勤三小時以
上
(二) 鳳凰志工人員服勤時段為每日下午19時至22時。
(三) 依「臺北市義勇消防總隊第二大隊救護中隊勤業務計畫」及相關規定辦理。
詳細情形請上台北市消防局網頁 有簡章報名表可以下載
http://www.tfd.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57&menu_id=51
雖然要一年以後才能拿到EMT-1證照 不過不用報名費
一週服勤三小時以上 地點也不會太遠 大安區復興分隊
原PO已經報名了
因為週遭朋友有的覺得太累 不然就是不是設籍台北市
所以PO上來看看有沒有人要一起參加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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