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謝維洲涉嫌酒駕 依公共危險罪法 - 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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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aipei 看板 #1NNG0Yxg ]

作者: greenYoshi (馬力歐的朋友) 看板: Taipei
標題: [新聞] 北市議員謝維洲涉嫌酒駕 依公共危險罪法
時間: Sun Jun 12 14:24:28 2016



˙媒體來源 : 三立


˙新聞內容 :

政二代不良示範?前行政院長謝長廷之子、現任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的謝維洲日前涉嫌

酒駕,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北地檢署法辦


33歲的台北市議員謝維洲是謝長廷養子,日前在警方臨檢時,謝維洲被檢查出酒測值0.36

毫升,涉嫌酒後駕車,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法辦。謝維洲則是向警方坦承,

當晚有兩個聚餐,第一個聚餐有喝酒,趕赴第二攤時他搭乘計程車,要返家時他認為自己

酒已退、很清醒,所以由友人開車載他取車,結果在濱江街的臨檢站查獲酒後駕車,酒測

值0.36毫克。


謝維洲長期擔任幕僚工作,本來無意願參加選舉,是莊瑞雄欲返回屏東故鄉,所以力勸謝

維洲接替自己參選議員,後來2014年謝維洲以第三名通過民進黨黨內初選,獲得提名、正

式參加2014台北市議員選舉,並且在11月當選台北市議會第十二屆議員


˙備註 :

˙選區 第一選舉區 (北投區、士林區)

1 謝維洲 民主進步黨 21,687(7.09%) 當選

精☆采★在☆這裡 --> http://imgur.com/MnjG1DA <--

都市有很多覺醒公民??? 原來選到一個酒駕和出賣年輕人的政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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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ψ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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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than avatarEthan2016-06-14
無限期支持酒駕處以鞭刑!.... ^o^)/
Elvira avatarElvira2016-06-15
駐日代表表示:....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06-17
初犯鞭屁屁 再犯鞭正面....
Doris avatarDoris2016-06-19
雖然酒駕不可取 但0.36其實蠻低的 以前0.5才成立刑事犯罪
Tom avatarTom2016-06-20
應該要說酒駕非常不可取 0.36高的非常離譜 以前的0.5根本就是鼓勵酒駕 這樣才是正確的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06-22
這兩者有啥關係?
Faithe avatarFaithe2016-06-23
扯政治?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06-25
有喝就不要駕駛很難嗎?與其討論酒測標準,不如檢討
Tom avatarTom2016-06-27
一下道德操守~不管喝多喝少都不要駕駛~很難嗎~
George avatarGeorge2016-06-28
接受關說的騙子…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06-30
有喝就該坐別人開的車 這麼簡單的道理...
Regina avatarRegina2016-07-01
無限期支持立法「酒駕處以鞭刑」!.... ^o^)/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07-03
雖然我還蠻喜歡他的 但酒駕就是不對
Ethan avatarEthan2016-07-05
不管藍綠,酒駕就是垃圾
Necoo avatarNecoo2016-07-06
沒錯 所以 無限期支持立法「酒駕處以鞭刑」! ^o^)/
John avatarJohn2016-07-08
0.36會不會一兩罐啤酒就到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