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這個,想請問一下
就是阿 今天晚上我和朋友去萬隆捷運站新開的拿坡里吃披薩
隔壁有家機車行(我沒看叫什麼名字)
本想說 臨停機車在人行道上的機車格,
但人行道上的機車格都被那家機車行老闆的一些廢棄機車佔滿了
只好想說 只是臨停個半小時到一小時左右的用餐時間而已
就想停在他那堆廢棄機車的旁邊(剛好在停車格線邊邊)
沒想到老闆就出來很理直氣壯地質問我說
妳沒看到那個牌子寫什麼嗎?(就是上面寫說什麼機車退出騎樓什麼的 違者拖吊)
我就反問他說,請問這些廢棄機車是你的嗎?
他還理直氣壯地說 是阿 有什麼事嗎?
就在這時候,剛好我朋友幫我找到稍遠一點有個停車位
想說算了不跟他計較,就移車去那邊停了
但我覺得他這樣很自私,怎麼可以把自己機車行的廢棄機車停在公用的人行道機車格上
這樣別人都沒有停車位可以停
想問一下這樣可以檢舉他嗎?要怎麼檢舉呢?有人有經驗嗎?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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