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四類都市更新 獎勵容積增四成 - 台北
By Carol
at 2008-01-30T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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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130/78/sqbn.html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08/01/30 04:09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宣布將讓親水區域、老舊社區、交通樞紐
、科技產業軸帶四類區域新建案,開放空間超過0.5公頃以上或能增加形塑都市意向的設
施,透過都計變更為「特區」方式,增加給予原獎勵容積四成以上容積,促使都市再生,
成為「水岸、科技、人文之都」,市府希望合格的民間新建案能在2010年本屆市長任期屆
滿前動工。
郝龍斌表示,只要位於基隆河、淡水河、新店溪、景美溪沿岸第一個完整街廓,符合都市
更新的老舊社區,台北車站、南港車站與兩條捷運線交叉車站出入口五百公尺範圍內,科
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基地面積超過0.5公頃的完整街廓,都可以申請參加這項計畫,
獲得容積獎勵。
可申請獎勵容積項目包括「廣場式開放空間」、「地面人行通道或腳踏車道」、「跨堤設
施、觀景平台、跨街平台、立體人行通道」、「挑空市內開放空間」與其他具形塑都市意
象等項目,其中以「廣場式開放空間」可獎勵容積較高,以「商三區」變更為「特區」為
例,若開放空間面積達0.5公頃者,原本可獎勵容積面積為9,333平方公尺,依本案可增加
面積達1萬3333平方公尺,增加幅度達四成三。
郝龍斌表示,這項獎勵計畫是希望建商開發土地時能留下廣場、綠地,有助於都市形象塑
造,市府將在近日內公告受理期間為九個月,開發案須經過市府組成的審查委員會審查,
以政策目標20%、環境貢獻30%、生態設計30%、執行能力20%評分,通過者再經過都市
設計、都市計畫、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委員會分別進行審查程序,他強調「留設開放空間越
多、獎勵越多」。
郝龍斌強調,申請這項計畫的建案有開發時程限制,沒有於時限期內開發土地者,市府將
取消獎勵容積,他希望透過此方式,加快效率,使都市品質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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