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人士買貓頭鷹野放 獲判緩刑但要服100 - 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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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Kaohsiung/breakingnews/3855967

2.完整新聞標題:
動保人士買貓頭鷹野放 獲判緩刑但要服100小時義務勞動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2/03/11 09:41
媒體:自由時報
作者:記者黃佳琳

4.完整新聞內容:
林姓男子在高屏溪擺放捕鳥網,抓到3隻保育類的短耳鶚(猫頭鷹),黃姓男子自稱很喜
愛猛禽,特地買下一隻野放,另名蔡姓男子也買下兩隻,其中一隻體弱死亡,另一隻因宗
教信仰也將牠野放,結果調查局找上門,林男被依違反動保法判刑1年10月、緩刑4年,黃
、蔡兩人則獲緩刑3年,但應服100小時義務勞動。

根據環境資訊中心資料,短耳鶚(猫頭鷹)是秋冬期間才會出現在台灣的遷徒性候鳥,偏
好出現在溼地、溪床、農耕地等草生地環境,屬夜型性猛禽,主要食物為小動物,因族群
數量稀少,目前已列我國第2級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

判決指出,2019年12月,林姓男子(57歲)在高屏溪河床上用麵包蟲當餌,陸續捕獲3隻
短耳鶚帶回大寮區住處飼養,並透過LINE向網友兜售;家住台北的黃姓男子自稱喜愛猛禽
,擔心短耳鶚被捕抓後會危及性命,於是花了4500元向林男購買一隻,到手後再將牠野放


另名住在台中的蔡姓男子也自稱宗教因素,花了8400元向林男買下兩隻短耳鶚準備野放,
結果一隻短耳鶚野放前已經死亡,另隻短耳鶚則順利被成功野放。

前年11月,高市調查局航高站獲報此事展開調查,經傳喚林到案後,在林男手機的對話紀
錄上查到黃、蔡兩人涉嫌購買保育類的野生動物,林等3人坦承犯行,高雄地院審理後,
依違反動保法判刑1年10月、緩刑4年,應服200小時義務勞動,黃、蔡兩人則被判刑7月,
緩刑3年,應服100小時義務勞動,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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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oah avatarNoah2022-03-06
為什麼是買起來而不是直接舉報…這樣根本默默助長
Regina avatarRegina2022-03-11
買贖罪券
Regina avatarRegina2022-03-06
金屬中心附近賣放生鴿的更智障,不知道鴿子放飛了
會飛回去嗎?賣贖罪券給這些人才是唯一解
Jacky avatarJacky2022-03-11
買來放生真的有夠民智未開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2-03-06
現在越南也在流行放生,不知道是不是台灣帶壞的。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2-03-11
放生又抓回來賣 永續經營
Puput avatarPuput2022-03-06
故意抓還可以緩刑?什麼垃圾法院
Olivia avatarOlivia2022-03-06
贖罪券買起來喔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2-03-11
鬼才信他們買來野放
Hedwig avatarHedwig2022-03-06
不管啦 我放生就是做善事 你各位不懂不要亂講(反
Hedwig avatarHedwig2022-03-11
笑死 我也是想到9樓那張圖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2-03-06
這款樂高想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