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都來這邊發羽球團徵球友文
咱打球的地點就是在南港運動中心
我是不知道版主對松山區熟不熟
不過南港運動中心就在南港跟松山的交界
隔條路就是松山車站,這文我不發南港版、松山版我要發在哪?
然後版主刪了我的文,還說警告過我,說我跨po,再發帖就要劣退我
文我也不是用轉錄的,是從舊文裡修改後再重新張貼的
況且本來就是同一團,字就算一樣,不也是天經地義?
難道我松山版的文比南港版的文多一個字就不算跨po嗎?
我相信很多版友有時候有空想打打羽球就會來
而且打羽球付場地費也是天經地義,根本沒有營利行為,也不是商業文
再查查版規,也沒有什麼相關禁止規定
我實在不知道版主是在發什麼火
還說警告過,我還真得沒看過什麼警告
都是版友看到想打羽球的自已就會來,或是寫信來
不過沒關係,我不想在網路跟人打仗,我以後不來徵人就是
喜歡打羽球的人,還是可以自已過來,或是站內信聯絡我
如果換了版主,我會再來的,謝謝大家過去半年來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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