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民案路上小車禍 - 新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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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在民安路上 民安陸橋公車站牌前
一台停在公車停車格的小轎車切出來
撞到了一個騎單車的小妹妹
如果受傷妹妹的家人有需要證人的話
可以站內信來 我有抄肇事者的車牌

肇事者的太太還說什麼"我們有打方向燈"
有打方向燈又怎樣
重點是你們把車停在不能停的地方
還好我們的機車有躲開來
要不然小妹妹可能又會被我們撞到
不過我的腳還是被小妹妹的腳踏車撞到腫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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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04-26
推!!!一定要讓違規者現出原形!!!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3-04-29
最討厭這種違停的人
Jake avatarJake2013-05-04
剛剛在上班的時候有看到@@
Leila avatarLeila2013-05-04
太過份了,有打方向燈了不起嗎?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3-05-07
三寶 being 三寶
Eartha avatarEartha2013-05-07
垃圾
Olivia avatarOlivia2013-05-12
路邊起步..因該沒路權吧...當時有報警?
Eartha avatarEartha2013-05-13
路邊起步,視為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3-05-17
不管有沒有打方向燈都一樣 資料來源:樹林警察局
Eden avatarEden2013-05-21
我們有問那個妹妹要不要報警 他搖頭 我們也就先離開了
Lauren avatarLauren2013-05-26
應該直接報警處理,別放任那些理不直、氣很壯的人
Robert avatarRobert2013-05-27
重點是他停在公車站牌前吧!不是說所有開車的人都這樣,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3-05-27
但是現在開車的人大頭症越來越多,臨停停路口轉角、非路
Steve avatarSteve2013-05-29
口直接橫切回轉,真的很危險又白目,對了,還有方向燈應
Harry avatarHarry2013-06-01
該要提前打,不是你車頭都轉向了才在打,這都會造成其他
駕駛人的危險的
Hedda avatarHedda2013-06-01
人遇到事情總是不先檢討自己,打方向燈又怎樣,違規停車錯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