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罪,我先前抱怨過居然又去那裡吃飯真是犯賤
我有罪,我吃飯太慢
天冷想喝熱湯
幾年沒去一碗小 僥倖想他們服務態度也許會改善
而且不要近打烊時間才去應該還好
結果呢...
7:30進餐廳
7:40羊肉上桌
7:55沒湯了,泡糢泡不開,去要點湯,店員說已經收了要準備休息
7:57我正在吃,店員說要打烊了先算錢
8:03店員問需不需要打包,我看著還想吃的海帶絲只好點頭
8:05店員乒乒怦怦開始收東西,順便過來問能不能收走我的泡糢盤子
8:07我儘快吃完,加了小半杯茶想咽下剛剛硬吞的乾泡糢
店員再次來提醒,小姐,我們要打烊了
我忍不住動怒:起碼讓我好好吃完吧!
臨走前我抱怨:你們既然接了客人,起碼應該讓人家好好用餐完
不然就在牆上提醒人家八點要準時走
那位大陸口音的店員說:有啊,我們有寫在外面
真不好意思天冷,我一頭就鑽進店裡沒看門口的告示
上面是有寫八點準時打烊,
但即便看了,我的理解也會是八點不再供餐
原來是不給用餐
我消化不良怒氣沖沖地走時,抬頭看了牆上的時鐘~8:10
抱歉,是我沒注意到你們的遊戲規則
下次...對不起,沒有下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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