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是感情分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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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新店人,會加入新店版主要是前閃是新店人。
恩!!!昨天早上還是閃閃ing。晚上就變前閃了。
先前為了閃光,總是忍著辛苦。
從南部搭客運上台北,經轉運站搭捷運到新店七張跟閃光見面。
這快一年來,一直是如此。妳,從來沒主動要找過我過。
這快一年十幾次的見面,都是我上去。
我從台南到麥寮工作,再從麥寮到台中工作。
為了妳! 我總是不怕辛苦往返。為了就是見妳一面。
也為了妳,加入新店版。也努力存錢,想早點搬到變成新店人。
可是一切都因為一張該死的照片而改變。
是阿!! 很甜蜜的照片。放在妳的FB上面!!
照片的男生不是我,卻有著情侶的動作。
祝妳幸福是我最大的讓步。
雖然我知道妳這段感情不會很長久。
但我真的祝妳幸福,也希望妳能好好珍惜這段感情。
不是很多人都能像我ㄧ樣被妳傷過又痛過之後,
又會張開雙手歡迎妳回家。
也不是很多人都會被不斷食言之後,卻還能微笑的給妳擁抱跟微笑。
所以我發誓我會變的比之前的好還要更好。
可能出於被背叛的憎恨,也有可能是因為傷害之後學會更大的成長。
對不起,我承認我現在還是很愛妳。但我不會再要求妳回頭了。
我會努力去成長跟改變。讓妳知道,放棄我將是妳這輩子最大的損失跟錯誤。
第一次見面跟接吻的咖啡廳(好像是ikar coffer 有點忘了)
家鄉牛肉麵,捷運七張站,大坪林站。
還有趁我們去用餐服務員虧我前閃的田季發爺。
雖然我以後不會再去了,但還是謝謝我的回憶擁有你們。
祝我幸福,祝我很愛過卻用劈腿作為回報水瓶的妳幸福。
祝新店版的各位幸福。
我以後還是會繼續潛水新店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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