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公證與登記結婚問題 - 婚禮Olivia · 2011-04-0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各位大大:1.公證與登記結婚差別在哪?(可以直接去登記而不公證嗎?或者一定要先公證後登記呢?還是其他呢?)2.公證與登記結婚的流程是什麼?需要準備什麼?3.可以先公證與登記結婚後,過幾年在補辦婚禮嗎?4.公證與登記結婚只要男女雙方滿法定年齡即可自行辦理嗎?法定年齡是指男女雙方都滿十八歲?婚禮All CommentsRegina2011-04-09你好~根據民法982條規定,結婚以書面約定~兩個證人簽名或蓋章~雙方至戶政事務所登記才發生效力。所以不登記=沒結婚~公證現在只是形式~完全沒效力~不到戶政事務所登記不會有任何改變~因為你們根本沒結婚已登記為結婚開始時間點~若迎娶日期為週六或週日戶政事務所有提供預約登記的時間安排~~現在�Carol2011-04-08民國97年已改登記制,公證不公證,宴客婚禮有沒有,都沒有關係,因為那不是構成婚姻的要件,不具法律效果。現在已很少人去做無聊的公證了。民法第982條修正,自97年5月23日起,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後,方生效力。受理結婚登記而衍生之��Related Posts先喜後喪再喜...有何禁忌??我想請問我該怎麼準備婚禮美式婚禮與中式婚禮婚服的樣式與差異前後差1週的婚宴,會有喜沖喜嗎?基督教婚禮的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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