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結婚後.隔幾年要補辦婚禮,一切從簡.可以多簡單? - 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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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90年1月到戶政辦登記,3月生兒子.當時因為年紀太輕加上老公服兵役所以並沒有宴請親友.也沒有任何結婚儀式,現在兒子都五歲多了,雙方家長有打算讓我們補辦婚禮,但是因為考量到老公家的經濟狀況,想要一切從簡,請問:(1)如果只有拍婚紗照.發喜帖喜餅,和辦桌宴客,這樣可以嗎?(2)老公家是信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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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on avatarMason2006-05-12
你的情形跟我很類似哦,,我也是跟我老公從90年交往到現在,3個月前把我們的比貝比生下來,下個星期就要宴客了,因為傳統結婚麻煩又浪費錢,所以我們就只有拍婚紗,印喜帖請客,連迎娶的過程都省略,也就不需要伴郎,伴娘及花童囉~~然後再直接去辦結婚登記,,其實只要雙方家長同意,,你的婚禮要多簡單就多簡
Bethany avatarBethany2006-05-14
(1)當然可以,因為你們已經辦理結婚登記了,在法律上已經是正式的夫妻,其他民俗上的儀式,只要你們雙方都ok,那就好了。(2)那你們總要去宴客地點吧?加上婚紗公司都會出借車頭采,你們可以把它綁在車子的前面,也多些熱鬧的氣氛啊!(3)這就看你們囉!如果你們都覺得不用,那就不用��
Heather avatarHeather2006-05-10
你們去公正結婚就已經類似宴客....有多人證明你們又完成戶政登記...表示結婚已經有效嚕補辦婚禮是多餘的...可以不用辦如果雙方家長沒有任何傳統禮俗約束那你要怎麼辦都行嚕我覺得妳的第(1)點那樣就行了而且男方女方的親戚一並邀請...喜餅只發給女方的親戚....不要再宴客現場發.不然男方親戚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