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算廢文? - 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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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限制發文字個人是沒意見
既來之則遵守之
(總不能說到印度還大喇喇的吃豬肉吧)
設這項版規是想防範廢文吧??
那提出公告文不滿50字卻沒處決的版友
是把公告文當廢文???
那是不是以後處決完不要發公告文就好了??
還是集滿十項處決再發好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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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arket.android.com/details?id=com.bbs.reader有關新店這塊土地的相關疑問都可以問

但請要寫50個字以上

====================以上可用ctrl+y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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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wina avatarEdwina2011-05-22
不用這麼認真吧 我覺得那篇質疑文章貼到笨版也挺不錯
Necoo avatarNecoo2011-05-23
沒什麼內容跟意義的公告文的確是廢文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05-28
用手機發文還可以打那麼長一篇,I FUL U
Joe avatarJoe2011-05-28
難怪樓上說你爆走了,呵呵~
Lauren avatarLauren2011-05-28
我是覺得連黑特板都有限制 降低標準就好了幹嘛全廢
Kelly avatarKelly2011-05-29
一般限制較嚴謹的版都是人太多 版友素質參差不齊的
Robert avatarRobert2011-05-31
簡單說就是小白很多的版 新店版並不會啊
Elvira avatarElvira2011-06-05
我逛了新店版這麼多年 新店版的素質我覺得很不錯
即便後來有開放噓文 但版友也不太會亂開噓
Mary avatarMary2011-06-06
說真的 對良民不需要用重典 太捉襟見肘了
這樣搞得很多打字慢或者本身個性較內向的人都不敢
發文了~~ 有些涉入PTT不深的鄉民(像我爸) 根本也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1-06-07
不懂得先看版規 限制太多反而影響到這類群眾
Andy avatarAndy2011-06-11
樓上爸爸好酷!
Emily avatarEmily2011-06-12
今天搭捷運上班咩 XD
Rachel avatarRachel2011-06-13
現在還查的到我爸的自介文= =
Gary avatarGary2011-06-15
chan4511 結果最近因為太久沒上線被刪掉 = =
Andy avatarAndy2011-06-18
我是覺得不熟板規可以慢慢教 但不可否認真的就是會有
Gary avatarGary2011-06-19
為了買賣文狂發廢文衝文章的人存在....要不然就乾脆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6-23
廢掉買賣文需有三篇文章限制的規定 我是覺得有7天一
PO的規定擋著 板上也不至於買賣文太多 至於那些想單
Mia avatarMia2011-06-27
純利用新店板的人 就讓他利用吧 網路說實話本來就具
有工具性質....
Kumar avatarKumar2011-06-30
我比較想要的是把合購從買賣文裡消除....合購沒有營
利阿~~~XD
Belly avatarBelly2011-07-02
補個推!
Eartha avatarEartha2011-07-03
大家都有共識50字該改不該廢,結果票都流到兩邊去了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1-07-04
這次的連署信效度應該都很差...。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07-08
印度不吃豬肉那是文化信任的因素,跟板上規定要幾個
字的問題本質完全不同啊。至於這項板規的目的為何,
每個人的解釋不同,你這樣用自己的方式解釋,再來質
疑問的人是否認為公告等同於廢文,有邏輯上的問題。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1-07-12
因為推文字數限制而精簡,希望你理解我沒有惡意。
Andy avatarAndy2011-07-14
我想推R大:合購跟出租(非房東)沒有營利 希望能消除
之前也是因為合購泡菜+轉售二手衣物而被刪文警告
Kelly avatarKelly2011-07-14
版規已經定了當然必須遵守 但還是希望能放寬~^^~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1-07-17
之前我想徵室友 也是因為已po了買賣文 沒辦法再po XD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1-07-20
徵室友合租可以用徵求
Edwina avatarEdwina2011-07-21
規定必須併在一篇 但同時要開三團合購標題很難寫啊XD
Sarah avatarSarah2011-07-21
如果是空房徵室友才需要用出租=>視為交易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1-07-22
想說版規有出租 怕用錯標題又被砍文 最後就不po了XD
Carol avatarCarol2011-07-25
是空房徵室友沒錯 這不等於徵室友合租公寓嘛?
Isla avatarIsla2011-07-25
有不少合購的是從中牟利的...Ex代買費or匯差
Doris avatarDoris2011-07-26
但為了方便版友使用,才會跟交易文合併在一起
徵室友一起去合租(不特定)的房子就可以
Faithe avatarFaithe2011-07-28
代買費其實就歸到代買了不算合購?
其實我想開的都是食物團 沒有匯差問題啊XD
Bennie avatarBennie2011-07-31
不要把出租資訊披露在板上就不會被視為出租文
因為無從認定啊....所以全部都是統一做合購
Susan avatarSusan2011-08-03
所以我想說的是 空房徵室友希望不要歸到交易文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08-04
但是要怎麼知道出來po文的是室友還是房東?..
j大你要從反面想...房東出來也可以偽裝成徵室友
Oliver avatarOliver2011-08-05
因為也只是找室友 不懂為什麼這樣也有營利性質XD
Hedwig avatarHedwig2011-08-09
anyway~我只是不希望為了防堵一些事情而過於嚴苛了XD
Kama avatarKama2011-08-13
但是如果是徵室友去租(不特定的)房子,那就可以
Olivia avatarOlivia2011-08-16
老實說 我並不在意誰po文 我覺的資訊流通性比較重要
Yedda avatarYedda2011-08-21
當初就是因為要限制買賣交易類文,才會辦投票制定的
Freda avatarFreda2011-08-25
新版規上路後 現在發個文都好緊張 所以我就蠻少看了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8-27
基本上也只有交易文限制比較嚴格而已...
Linda avatarLinda2011-08-31
這也是當初投票制定的主要用意,避免交易文洗版
Olive avatarOlive2011-09-04
嗚嗚我是要打文化信仰啦,打錯字。囧
Olive avatarOlive2011-09-05
合購跟代買不一樣啦...(喬巴扭)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9-06
喬巴扭XDDD
Faithe avatarFaithe2011-09-08
我的意思是入境隨俗啦........
Kelly avatarKelly2011-09-09
正貓就是要推
Daniel avatarDaniel2011-09-10
限制50字數 會讓人想辦法擠出那50個字= = 廢話一堆
Eartha avatarEartha2011-09-15
沒話要說的時候 就算是目前普遍看起來贊成的30字 也
會變成廢話一堆 但就目前買賣文有三篇限制的規定來說
Daniel avatarDaniel2011-09-17
避免廢文是必須的 有人提昌應該先看內容 但是又會有
Rae avatarRae2011-09-21
流於版主主觀判斷的可能
所以50字應該是可以改善 但不能全廢阿(在買賣文規定
Oscar avatarOscar2011-09-23
未修改前) 就像法律用年齡來區別行為能力一樣 雖然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1-09-25
年齡小的不一定不明事理 但它還是一個客觀明確的判斷
標準阿 阿 我是這樣覺得啦...
Ula avatarUla2011-09-29
沒有吧,標題也很嚴格喔
Zanna avatarZanna2011-09-30
喔還有字數跟自介 哈哈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1-10-01
好想按三樓讚xddd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10-03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1-10-08
對不起,手上太油按到2了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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