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兩條板規
有意見表達的板友可推文提供
新板規有 7 天鑑賞期
7 天之後無重大異見則實施之
原條文:
第二條:三行文內請推文、注音文請自動翻譯成中文、謾罵文請幹在心裡就好。以上
累犯兩次以上者警告一次,三次以上者水桶一星期,四次以上者水桶一個月
,五次以上者永久水桶!
修正條文:
第二條:三行文內請推文、注音文請自動翻譯成中文、謾罵文請幹在心裡就好。以上
初犯警告一次,第二次再犯者水桶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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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條文:
第七條:發文引戰者,第二次警告,第三次水桶一個月,第四次永久水桶!引戰之定義
由板主裁量之,當事人不服可信件向板主申訴或向群組申訴!引戰暨吵架文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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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條文:
第七條:發文引戰者,直接水桶一個月,第二次者永久水桶,引戰之定義由板主裁量之
,當事人不服可信件向板主申訴或向群組申訴,引戰暨吵架文板主得視情況收
錄精華區後終止討論並予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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