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ling2000 (調整一下)》之銘言:
: 光武國中對面【越南傳統美食】前停機車不好經驗分享
: 今天晚上,因為晚餐想買光武國中斜對面的羊肉湯。
: 騎車到了羊肉湯店,因為很多人在羊肉湯店前排隊及停車,
: 所以門口幾乎沒有停機車的地方,只好把機車停在隔壁的【越南傳統美食】前。
: 相較羊肉湯店大排長龍,這家店晚餐時間竟空蕩蕩,只有一個人!
: 約莫等了五分鐘,發現我停在隔壁的機車車身被潑滿了水,
: 連掛在上面的安全帽也都全部濕透了,還滴水……。
: 本來以為是店家不小心,自己拿抹布擦擦,想說算了。
: 沒料到,才轉身回到羊肉湯店,
: 親眼目睹店家【又】拿了一盆水往我的機車潑去。
: 我走到店裡,詢問為何故意潑我的機車,
: 若是因為我的機車停在他的店面造成不便嗎?
: 可以跟我說,我會馬上移走,但不需要潑人家的機車,
: 把人家的機車和安全帽弄成這樣。
: 沒想到,店裡的一名越南女子竟然破口大罵,
: 說我為什麼停在他的店前,妨礙他做生意,
: 甚至說了很多不好聽的話………ooxx….
: 我再次告訴他:「若是因為我的機車停在他的店面造成不便,
: 可以跟我說,我會馬上移走,但你把我的機車及安全帽弄成這樣,
: 必須跟我說對不起」。
: 沒想到這名女子不但不說對不起,
: 竟然還拿起【煮麵的長筷子】要刺我、戳我、攻擊我,
: 旁邊路人及隔壁買東西的人都有看到,以上字字屬實。
: 心得:
: 1.店面路權非屬於該店家。
: 2.實在不該潑水,把人家機車及安全帽弄的溼答答,
: 以後誰敢停你家店門口?
: 3.感覺非常非常不舒服。
: 至於大家還要不要去這樣店家消費,請自行決定,與我無涉。
事後,很多人建議我報警。
但是,事發突然,我沒有錄影或拍照。
報警一定要有證據,當時人多但都沒有人願意出聲干預。
我要澄清:
1.我停的是機車,而且停很旁邊,絕對沒有影響任何人進出。
(裡面唯一一個在吃飯的客人目擊全部過程,希望你能出面作證)
當他們第一次用水管灑水時,羊肉湯的店員還疑惑的說:怎麼突然在噴水?
那時,我才轉頭過去看,那時機車及安全帽已經全部濕了。
2.我絕對沒有動手!!我會為我說的話負法律責任,我沒動手我不怕,歡迎對質。
我要求她為了潑水的事跟我道歉,越南女子不肯道歉,要我離開,我不肯走。
所以她拿煮麵的長筷子戳我、刺我、趕我。
人來人往的機車族、旁邊店的顧客、店員都有看到,但誰願意站出來作證呢???
若真要提告,沒有物證、人證,只能靠監視器,而且還要確定拍的清晰,
你還會去做徒勞無功的事嗎?
透過這樣的經驗分享,誠心誠意希望提醒去買東西的人,
這家店會對非光顧之顧客做出非理性的行為,提醒大家要小心!
因為事後有人私訊我,說他曾經停汽車在這家
【越南傳統美食】前面,結果擋風玻璃上被倒了髒東西,好像是廚餘。
請大家別踩地雷,小心!
真的非常感謝,有鄉民去幫忙確認,越南店有監視器錄到全部過程
再次說明,我絕對沒有擋住出入口,
更不是停斜坡,是停一般路面。
因為不想壓到黃線,所以停斜的。
但不是在出入口,出入口是通暢的
既然有影片,請公開證明我說的每一句話
所以絕對沒有影響店家做生意
而且那是公有地,人人都可停!!
之所以會被莫名其妙潑水和攻擊
原因只有一個:就是停在他家卻沒買她家的東西!!!
影片可以說明一切!!
請swj666大,鼓勵越南女子公布影片
我是當事人,一點都不介意影片公開
為何越南店不肯提供監視器??
只求證據來說明公道!!請公布影片!!
先告知,影片我會拿來提告用。
現在正苦無證據呢
若店家自知理虧,請公開跟所有被你亂潑水、亂倒東西無辜人。
公開道歉,否則就不要再說謊話,只會讓人更生氣,
更加覺得該提告,不能姑息這種犯錯、不認錯、還說謊的人。
真的超級看不慣潑水在先,攻擊傷害人又謊話連篇的人。
再次呼籲,請公開影片,否則就別再說謊!
仔細回顧事發過程
6:00左右停車,我站在車旁講電話,詢問家人晚餐內容約3分鐘,
那時半個客人也沒有,越南女子站在點餐前有看到我停車,
可能以為我要來消費。
6:03我到隔壁點餐,約五分鐘車子和安全帽被店家用水管噴水,
但噴水過程我沒看見,只看見水管流出剩餘的水。
6:08我走回越南店,以為店家是不小心,
所以自己擦拭車、清理安全帽上的積水。
過程中我也狐疑的看了看越南女子,心想:應該不是故意這樣嗎?
會有這麼惡劣的人嗎?她也看了看我,沒說什麼。
6:15我整理好車子和安全帽積水,走回羊肉湯店,
店家馬上再往車身潑一桶水,剛好被我親眼目擊。
6:16我走到越南店表示,要我移車沒問題,但不該潑水,
應跟我說『對不起』。接下來,被越南女子以言語辱罵和長筷子攻擊。
我要說的是:
沒事先跟她打招呼或許有疏失,但不是犯罪。
但毀損、攻擊人,很明確就是犯罪!就是犯罪!!
她第一次潑水,是因為我停機車卻沒跟他消費,
眼見自己店沒什麼客人,隔壁店生意好到大排長龍,
還有人把車停在他店前。
於是,她眼紅生氣,把生意不好,憤怒情緒發洩在我身上。
更過分的是,看到車主回來擦車,不知收斂,
或可告訴車主移車即可,竟然還潑第二次水,非常惡劣。
可見她潑水不是為了停車問題,而是『生意太差,心情不好!!』
若真的只是不希望人家停車,第一次潑水前可以告知,
第二次潑水前也可告知,但越南女子並沒有,
只會肆意破壞別人東西,發洩情緒。
請大家不要合理化犯罪行為
像是:
因為你沒打招呼就停車,所以被破壞、被攻擊是活該。
就像是對被害人說:
因為你開進口車顯眼,所以被搶劫活該。
因為你穿的性感漂亮,所以被色狼欺負活該。
請大家不要合理化犯罪行為。
後續補充:學了一課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1款,「加暴行於人者」。
打人未成傷叫暴行,非傷害罪。
處以三日以下拘留或者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社會秩序維護 第91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一、污濕他人之身體、衣著或物品而情節重大者。
二、故意踐踏他人之田園或縱入牲畜者。
三、於他人之土地內,擅自釣魚、牧畜,不聽勸阻者。
四、於他人之土地內,擅自挖掘土石、棄置廢棄物或取水,不聽勸阻者。
討論至此,希望經驗分享不要有下一個受害者。
上述法律條文希望大家永遠不要有機會用到,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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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武國中對面【越南傳統美食】前停機車不好經驗分享
: 今天晚上,因為晚餐想買光武國中斜對面的羊肉湯。
: 騎車到了羊肉湯店,因為很多人在羊肉湯店前排隊及停車,
: 所以門口幾乎沒有停機車的地方,只好把機車停在隔壁的【越南傳統美食】前。
: 相較羊肉湯店大排長龍,這家店晚餐時間竟空蕩蕩,只有一個人!
: 約莫等了五分鐘,發現我停在隔壁的機車車身被潑滿了水,
: 連掛在上面的安全帽也都全部濕透了,還滴水……。
: 本來以為是店家不小心,自己拿抹布擦擦,想說算了。
: 沒料到,才轉身回到羊肉湯店,
: 親眼目睹店家【又】拿了一盆水往我的機車潑去。
: 我走到店裡,詢問為何故意潑我的機車,
: 若是因為我的機車停在他的店面造成不便嗎?
: 可以跟我說,我會馬上移走,但不需要潑人家的機車,
: 把人家的機車和安全帽弄成這樣。
: 沒想到,店裡的一名越南女子竟然破口大罵,
: 說我為什麼停在他的店前,妨礙他做生意,
: 甚至說了很多不好聽的話………ooxx….
: 我再次告訴他:「若是因為我的機車停在他的店面造成不便,
: 可以跟我說,我會馬上移走,但你把我的機車及安全帽弄成這樣,
: 必須跟我說對不起」。
: 沒想到這名女子不但不說對不起,
: 竟然還拿起【煮麵的長筷子】要刺我、戳我、攻擊我,
: 旁邊路人及隔壁買東西的人都有看到,以上字字屬實。
: 心得:
: 1.店面路權非屬於該店家。
: 2.實在不該潑水,把人家機車及安全帽弄的溼答答,
: 以後誰敢停你家店門口?
: 3.感覺非常非常不舒服。
: 至於大家還要不要去這樣店家消費,請自行決定,與我無涉。
事後,很多人建議我報警。
但是,事發突然,我沒有錄影或拍照。
報警一定要有證據,當時人多但都沒有人願意出聲干預。
我要澄清:
1.我停的是機車,而且停很旁邊,絕對沒有影響任何人進出。
(裡面唯一一個在吃飯的客人目擊全部過程,希望你能出面作證)
當他們第一次用水管灑水時,羊肉湯的店員還疑惑的說:怎麼突然在噴水?
那時,我才轉頭過去看,那時機車及安全帽已經全部濕了。
2.我絕對沒有動手!!我會為我說的話負法律責任,我沒動手我不怕,歡迎對質。
我要求她為了潑水的事跟我道歉,越南女子不肯道歉,要我離開,我不肯走。
所以她拿煮麵的長筷子戳我、刺我、趕我。
人來人往的機車族、旁邊店的顧客、店員都有看到,但誰願意站出來作證呢???
若真要提告,沒有物證、人證,只能靠監視器,而且還要確定拍的清晰,
你還會去做徒勞無功的事嗎?
透過這樣的經驗分享,誠心誠意希望提醒去買東西的人,
這家店會對非光顧之顧客做出非理性的行為,提醒大家要小心!
因為事後有人私訊我,說他曾經停汽車在這家
【越南傳統美食】前面,結果擋風玻璃上被倒了髒東西,好像是廚餘。
請大家別踩地雷,小心!
真的非常感謝,有鄉民去幫忙確認,越南店有監視器錄到全部過程
再次說明,我絕對沒有擋住出入口,
更不是停斜坡,是停一般路面。
因為不想壓到黃線,所以停斜的。
但不是在出入口,出入口是通暢的
既然有影片,請公開證明我說的每一句話
所以絕對沒有影響店家做生意
而且那是公有地,人人都可停!!
之所以會被莫名其妙潑水和攻擊
原因只有一個:就是停在他家卻沒買她家的東西!!!
影片可以說明一切!!
請swj666大,鼓勵越南女子公布影片
我是當事人,一點都不介意影片公開
為何越南店不肯提供監視器??
只求證據來說明公道!!請公布影片!!
先告知,影片我會拿來提告用。
現在正苦無證據呢
若店家自知理虧,請公開跟所有被你亂潑水、亂倒東西無辜人。
公開道歉,否則就不要再說謊話,只會讓人更生氣,
更加覺得該提告,不能姑息這種犯錯、不認錯、還說謊的人。
真的超級看不慣潑水在先,攻擊傷害人又謊話連篇的人。
再次呼籲,請公開影片,否則就別再說謊!
仔細回顧事發過程
6:00左右停車,我站在車旁講電話,詢問家人晚餐內容約3分鐘,
那時半個客人也沒有,越南女子站在點餐前有看到我停車,
可能以為我要來消費。
6:03我到隔壁點餐,約五分鐘車子和安全帽被店家用水管噴水,
但噴水過程我沒看見,只看見水管流出剩餘的水。
6:08我走回越南店,以為店家是不小心,
所以自己擦拭車、清理安全帽上的積水。
過程中我也狐疑的看了看越南女子,心想:應該不是故意這樣嗎?
會有這麼惡劣的人嗎?她也看了看我,沒說什麼。
6:15我整理好車子和安全帽積水,走回羊肉湯店,
店家馬上再往車身潑一桶水,剛好被我親眼目擊。
6:16我走到越南店表示,要我移車沒問題,但不該潑水,
應跟我說『對不起』。接下來,被越南女子以言語辱罵和長筷子攻擊。
我要說的是:
沒事先跟她打招呼或許有疏失,但不是犯罪。
但毀損、攻擊人,很明確就是犯罪!就是犯罪!!
她第一次潑水,是因為我停機車卻沒跟他消費,
眼見自己店沒什麼客人,隔壁店生意好到大排長龍,
還有人把車停在他店前。
於是,她眼紅生氣,把生意不好,憤怒情緒發洩在我身上。
更過分的是,看到車主回來擦車,不知收斂,
或可告訴車主移車即可,竟然還潑第二次水,非常惡劣。
可見她潑水不是為了停車問題,而是『生意太差,心情不好!!』
若真的只是不希望人家停車,第一次潑水前可以告知,
第二次潑水前也可告知,但越南女子並沒有,
只會肆意破壞別人東西,發洩情緒。
請大家不要合理化犯罪行為
像是:
因為你沒打招呼就停車,所以被破壞、被攻擊是活該。
就像是對被害人說:
因為你開進口車顯眼,所以被搶劫活該。
因為你穿的性感漂亮,所以被色狼欺負活該。
請大家不要合理化犯罪行為。
後續補充:學了一課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1款,「加暴行於人者」。
打人未成傷叫暴行,非傷害罪。
處以三日以下拘留或者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社會秩序維護 第91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一、污濕他人之身體、衣著或物品而情節重大者。
二、故意踐踏他人之田園或縱入牲畜者。
三、於他人之土地內,擅自釣魚、牧畜,不聽勸阻者。
四、於他人之土地內,擅自挖掘土石、棄置廢棄物或取水,不聽勸阻者。
討論至此,希望經驗分享不要有下一個受害者。
上述法律條文希望大家永遠不要有機會用到,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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