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扶養之責任 - 生活

Joe avatar
By Joe
at 2012-06-0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大大您們好...因近期家族有些重大問題...本人因法律知識不足不該如何解決...回答問題時.請附上相關法規..想幫姐妹A的我很心急...謝謝Q1.家中若有一姐妹A為重度肢殘(殘障及智能不足).A雙親已故.A又無子女.是否家中其他兄弟姐妹應當負起共同扶養之義務?Q2.若應當負起扶養A之義務.可是其他兄弟姐妹�
Tags: 生活

All Comments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2-06-10T10:45
壹、依民法第1114條規定:兄弟姊妹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依同法第1115條規定意旨,如無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直系血親尊親屬、家長,兄弟姊妹為履行義務之人。令姊妹A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時,皆有受扶養之權利。又所謂謀生能力並不專指無工作能力者而言,雖有工作能力而不能期待其工作�
Joe avatar
By Joe
at 2012-06-08T02:14
蘇文俊律師說得對,父母死後,本來應當由兄弟姐妹接手照顧,而且每一個兄弟姐妹都有那一個義務照顧他,有錢的出有錢;沒有錢的出力,就那麼簡單,如果有分財產,那就更簡單,直接找那一個分財產負責,父母有權給你財產,就是臨前托孤,那麼簡單的意思,他們會不知道,而且父母是相當信任�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12-06-09T04:04
您好兄弟姊妹有撫養義務的如果因而導致無法生活的話可以提告遺棄罪逼他們出來處理有問題來信或到部落格留言
Mason avatar
By Mason
at 2012-06-10T21:28
您好:立律管理顧問公司採取會員制,我們推廣預防法學,協助您處理大大小小的法律糾紛!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12-06-08T11:07
q1.跟q3有點矛盾若有真的血緣關係為何父母所留遺產只有ab有份其他兄弟姐妹無份這不符合繼承權的問題且花生糖大大所說的繼承還有一部份為特留份(民法1223條有規定就算是遺囑也不能違反特留份民法1187條有規定)所以在q1q3並無釐清之前光以板大所述不敢做相關推論...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12-06-12T00:36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這就是事實所以建議你去問專業的律師推薦一個網站法律諮詢家www.law110.com.tw裡面都是律師免費回答問題可以去試試看而且問問題還可以隱藏所以可以盡量詳述也不會被人看到就不會擔心法律關係講得不清楚律師在給法律的意見上出了差錯希望對你有幫助祝好運順利解決...
Mason avatar
By Mason
at 2012-06-08T08:17
Q1.理應負扶養義務。民法第1114條第三項明定:兄弟姊妹相互間也互負扶養義務。不過A智能不足為無行為能力者,理應透過法院先聲請監護宣告才對(民法第15條、第1110~1113條)...Q2.如果A沒有兄弟姊妹扶養就會餓死(沒有其他第三人能代為扶養),那麼可告遺棄罪。不過這個問題還有很大的討論空間跟矛盾...�

家裡施工請來的那些工人讓我好煩阿!!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12-06-08T00:00
目前居住的這棟房子因為屋齡老舊兼嚴重漏水問題日前家裡請了承包商委託房屋前後外牆二+三樓陽台屋頂1F廚房屋 ...

基督徒說耶穌沒教導牧師以他的名向人拿錢,怎還拿錢給牧師?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12-06-08T00:00
這是針對之前一篇繼續思考[是耶穌教導牧師以他的名義向世人拿錢的嗎?]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

家中不拜神明了該如何處理或與人結緣可以嗎?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12-06-08T00:00
家中曾辦事(宮壇)因已無在辦事也沒辦事的能力而家人已全遷至中部多年因中部沒有地方可安奉神尊仍留在台南沒� ...

財金系的人考公職的多嗎?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2-06-07T00:00
小弟今年誤打誤撞錄取財金系(還不錯的學校)可是出路都是業務我也是放榜後開電腦才知道這晴天霹靂的消息我是� ...

離婚財產分配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12-06-07T00:00
曉莉跟永明有結婚打算,所以婚前就同居,同居期間永明告訴曉莉,2個人工作所得一份負責生活開銷,一份存起來要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