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弟在大同路往基隆方向騎
騎在外側車道,前面是一台小黃!
彼此車速維持在40~50,我在它的右後方車距半台車
前方小黃是台空車,危險度A+
在快到汐止火車站的地方,他突然緊煞加右切!!
有人對他招手這樣!
好在我也緊煞加右切,不然就撞上他的屁股了!!
話說假如就這樣撞上他屁股,那是我的錯還是他的錯??
是他急煞錯還是我沒保持車距錯??
不過平常路上有哪幾台車是有在保持車距的...~"~
話說今天被騎車抽煙的人的煙灰燙到!!!!!!
真的不是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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