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租約的法律問題?求助~~~ - 生活
By Olivia
at 2007-07-16T00:00
at 2007-07-1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本身是在某大學前自租店面,我將騎樓出租給小吃攤販
月租是:12,000,押金是:3個月 我們雙方開心的簽下合約了.
我所發生的問題是:
他做沒幾天,告知我不租了(要我扣一個月押金當成違委約的補償,其餘押金全額馬上還他)
我請她履行他ㄉ3個月的合約,然後我將會把壓金的全額還他.
(因為合約內容明白寫出,如違約我將有權保留所有押金無需歸還)
我今天收到他寫的(調解委員會的調解通知書)
1.那是代表他要告我嗎?
2.他書信內容,自己還提到他自己違約的事實,反說我不將押金規還他!?
3.他的控告是會被成立的嗎??(我都是照合約走的ㄚ)
天ㄚ!!各位法律大大...請給我建議.....法律是保護婦跟專守合約的人不是嗎?!
已更新項目:
1.調解成立時,其效力是否視同法院判決效力呢?因為有兩種答案,我們在一起討論看看?
2.說真的法律常識真的須要各位大大的分享,我到現在才知道租約也須要被公證的(我還神氣的去考考一些身旁'上社會打滾很久的老闆)連他們都不知道ㄝ ...謝謝你們!我又多了一個額外的知識.
2 個已更新項目:
3.其實我因為他,所以我花了錢去租停車位,也請木匠把地方稍微的整理他要承租的地方...所以他的違約..對我來說也很痛..我真的也想把傷害降到最少...可是有的時後不是自己小氣(而是每一個人都有難處)..
月租是:12,000,押金是:3個月 我們雙方開心的簽下合約了.
我所發生的問題是:
他做沒幾天,告知我不租了(要我扣一個月押金當成違委約的補償,其餘押金全額馬上還他)
我請她履行他ㄉ3個月的合約,然後我將會把壓金的全額還他.
(因為合約內容明白寫出,如違約我將有權保留所有押金無需歸還)
我今天收到他寫的(調解委員會的調解通知書)
1.那是代表他要告我嗎?
2.他書信內容,自己還提到他自己違約的事實,反說我不將押金規還他!?
3.他的控告是會被成立的嗎??(我都是照合約走的ㄚ)
天ㄚ!!各位法律大大...請給我建議.....法律是保護婦跟專守合約的人不是嗎?!
已更新項目:
1.調解成立時,其效力是否視同法院判決效力呢?因為有兩種答案,我們在一起討論看看?
2.說真的法律常識真的須要各位大大的分享,我到現在才知道租約也須要被公證的(我還神氣的去考考一些身旁'上社會打滾很久的老闆)連他們都不知道ㄝ ...謝謝你們!我又多了一個額外的知識.
2 個已更新項目:
3.其實我因為他,所以我花了錢去租停車位,也請木匠把地方稍微的整理他要承租的地方...所以他的違約..對我來說也很痛..我真的也想把傷害降到最少...可是有的時後不是自己小氣(而是每一個人都有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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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Tom
at 2007-07-16T12:54
at 2007-07-16T12:54
所以:對方在承租時就一次給足你48000元的租押金對吧.
而對方在評估錯誤的狀態下,生意不作了;或者是做不起來.就決定放棄(心裏頭一定有最壞的打算).但是:所謂陪了老本,又折損押租金.生活上;心理上都很難過.才會跟你商量,能否減少損失.
調解委員會..是專為了民眾間的溝通,而設立的.主持的委員一定都會以中間者的立場協調.如果雙方各持己見.調解無法成立時,是沒有任何法律效用的.
此案:乃承租者以弱者立場;意圖降低損失的心情,可以理解.怎麼解就看你囉.*(要我扣一個月押金當成違委約的補償,其餘押金全額馬上還他)*就是請你還他24000元吧.(你的騎樓出租很困難嗎?可以再出租嗎?)對方的要求如果讓你為難..可以還少一點嗎?20000=>18000=>15000=>12000...........我相信:只要你還的金額在12000以上都可以達成協議.
你可自行斟酌.只要你不覺得不安,沒人能讓你拿出一塊錢來.
至於.有否法律問題?(騎樓不得佔用出租&租金所得繳稅)調解委員會不會追究的.那是警察跟稅捐處的事.
2007-07-17 15:31:43 補充:
調解成立時,其效力視同法院判決效力.調解委員當見證.雙方都需要具名簽署.也就是有見證單位的合解書.
任何契約都可以申請公證.但是先決條件是:契約本身要合法.
假設:你的出租物不合法.那麼:公證契約就不成立.
公設公證處不會受理.私人的就不敢說囉.
By Gary
at 2007-07-17T00:37
at 2007-07-17T00:37
1.你所收到的是拰們所屬的調解委員會的通知書並不是要告你所以你毋須擔心....
2.因為在聲請調解時須將所發生的事與希望調解的事大略敘述...好讓委員能快數進入狀況節省時間
3.在調解會裡比較重..情..理..後才談法..
4.調解委員會所製作的調解書會送法院審核..所以調解書的效力與法院的判決相同..從你們雙方簽署後約30天到55天左右調解會會以雙掛號將調解書寄給你們雙方..
5.個人淺見...其實你的騎樓應該很多人要個人覺得你就不要堅持..退他24000元把事情處裡完就好了..我猜委員應該也會跟我有相同的看法吧
一點小小意見供你參考.....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07-07-17 12:57:20 補充:
有時幫委員留點情面反而事情會好處理喔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07-07-16T18:27
at 2007-07-16T18:27
他找調停委員會其實對你還比較好,
因為你違法在先,逃漏稅再後......
真要是他告上法庭,檢舉你逃漏稅,那你賠給政府的錢更多.
所以你真的跟他調停會比較好.
如果你要硬碰硬,反而可能你會比較不划算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07-07-16T04:30
at 2007-07-16T04:30
月租是:12,000,押金是:3個月 我們雙方開心的簽下合約了.
我所發生的問題是:
他做沒幾天,告知我不租了(要我扣一個月押金當成違委約的補償,其餘押金全額馬上還他)
我請她履行他ㄉ3個月的合約,然後我將會把壓金的全額還他.
(因為合約內容明白寫出,如違約我將有權保留所有押金無需歸還)
我今天收到他寫的(調解委員會的調解通知書)
1.那是代表他要告我嗎?
2.他書信內容,自己還提到他自己違約的事實,反說我不將押金規還他!?
3.他的控告是會被成立的嗎??(我都是照合約走的ㄚ)
天ㄚ!!各位法律大大...請給我建議.....法律是保護婦跟專守合約的人不是嗎?!
>>>>>>以上的大大回答的非常好:
以下是我的見解~個人認為租方很聰明~協調委員會一般都希望雙方能夠私下和解~也省事一點~畢竟告起來很麻煩~
>>>>>>租方聰明在最差就是按照合約內容走而已~那如果現在就給你那他就覺得寧願一賭看看喔~一般的結論就是各退一步啦~我的實務被協調的經驗~況且爭議點不少~
騎樓租人雖然在台灣習以為常~司空見慣但好像是不太合法~所以一般都不會也不敢去公證~這也是技巧之一喔!稅跟合法正當性都不足~都可以去研討的喔~~
>>>>>所以建議你不要硬碰硬比較好~~好好的協商對雙方都有利啦~~我想對方願意損失一個月的押金~應該有他的看法或難處啦~可以跟他好好的溝通一下~
>>>>>記得協調委員會雖然都有專業的素養~但是真的比較會站在弱勢的這一邊啦~~情理法<台灣的法治觀念大部分都是如此>
報告完畢~~個人的淺見~~
By Genevieve
at 2007-07-19T03:04
at 2007-07-19T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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