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可以在這裡拍照(某球員拍廣告系列討論) - 台北松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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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一下王呈玉先生在很久以前發表的部落格網頁吧
http://0rz.tw/2b5dn

拍照要是被驅趕是很掃興的 尤其是在公眾場合
如果是室內的場所 租借場地辦活動的單位
主張其權利來制止或核准的話 應該雙方還說得過去
畢竟人家有給錢付場租啊!

要是露天的區域 又是公開的場所
制止拍照應該就是對方的心態上有偏差
正好系列討論貼出來那幾天
松山家商指導韻律體操的老師
(就是近兩個月上過﹝V﹞台,指導MeiMei練習的那位)
也說過體育館內校隊的小朋友們有肖像權這句話
驅使著把部落格網頁找出來的動機

所以 那天被講不出理由的人制止拍照的心碎路人們
可以點閱大師的高見來看看!
不過看到黃甘霖補請婚宴的場合上
大家盡情合照與拍攝的舉動 可能又要再痛一次吧!

不知道肖像權的對價關係是如何
如果能靠肖像權來發展另一財源
在這波景氣寒東下 應是相當不錯的賺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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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y avatarMary2008-12-31
我覺得是不希望廣告內容提前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