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存証信函」? - 生活
By Edith
at 2004-12-17T00:00
at 2004-12-1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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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常常說寄存証信函...
到底存証信函代表了什麼呢?!
到底存証信函代表了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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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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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a
at 2004-12-18T22:47
at 2004-12-18T22:47
※存證信函究竟有那些功能?
(一)「證據保存」上的功能:
存證信函一定是採書面的方式,又載有發信人和收信人,與發信的時間,因此不會造成口說無憑的情形,將來如果為了某件事實有所爭議時,曾經發出的存證信函就是最好的呈堂供證。目前依據存證信函的證據功能,所能獲致法律上之效益,最顯著的有以下兩項:
1.證明曾為意思表示(或通知):
最常運用於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意思表示撤銷、承認、抵銷等。
2.證明時效之遵守:
時效的遵守與否,往往是影響法律關生效的要件。由於存證信函足以證明寄件人何時發信,何時收件,在時間上的證據力確定而不可動搖,這無論在請求權之消滅石效上或形成權之除斥期間上,「存證信函」在在都發揮出強大威力的證據功能。
(二)防患未然的功能:
在許多民、刑事案件在告上法庭前,只要當事人懂得在恰當時機寄出存證信函,無論是通知、催告、或警示對方,經常會使一些稍具法律常識的人,知所收斂,不敢妄為,或使對方不再存僥倖之心,而主動與對方達成協議或和解,甚至於履行應盡的義務,如此一來,不須漫長的訴訟,自然能達到保障權益的效果!
※善用存證信函之時機:
只要懂得隨時利用存證信函,存證信函自然就成了每個人不可或缺的防患及保障權益的利器。諸如:毀約之防止、不再續租之通知、請走不受歡迎的房客、催付租金、車禍求償、購屋糾紛、解除契約、郵購買賣的解除、資遣費請求、共有土地出售、拒付管理費之追討等等。
除此之外,由於存證信函主要的功能在於「保存證據」與「防患未然」,所以一般信函內容,則以力求精簡、扼要,一目了然為宜,最重要的是推敲全盤過程,把握住在法律上的關鍵點,以作為信函的重心。倘若民眾恐百密有一疏,則應尋求專業的法律人士代為處理。
By Doris
at 2004-12-18T11:15
at 2004-12-18T11:15
當事人交寄存証信函,於必要時,可資舉証,但郵局對存証信函之証明,以其正副本之內容相同為限。
用紙: 存證信函須用郵局規定的格式用紙,請向郵局洽購;如使用電腦自製者,其項目及印就之文字應與郵局製售的格式完全相同,紙張尺寸使用A4紙。電子檔格式可從中華郵政網站下載。
附件: 正本具有附件者,副本亦須具備,如無法製備者,應以照片或影本代替。
文字: 書寫存證信函限用本國文字(並得加註標點符號或阿拉伯數字),每格限寫一字,如有述及外國人名或事物名稱須引用原文者,得用外國文字書寫。
塗改: 存證信函內文字如有塗改增刪,應於備註欄內註明,並由寄件人簽章,每頁塗改增刪不得超過20字。
費用
1.首頁50元,續頁每頁或附件每張25元。
2.同時交寄兩件以上,其內容完全相同,僅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同者,得作成總副本二份,除第一件外,餘件減半收費。
By Isla
at 2004-12-18T21:37
at 2004-12-18T21:37
但法庭講究證據
因此以存證信函作為日後證據
例如為保全消滅時效
以存證信函代替口頭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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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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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所謂的and#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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