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從民國40年就存在的花蓮市自由街溝上人家,今天上午9點43
分正式宣告走入歷史!花蓮市公所在法院強制執行的命令下,動用怪手把佔據國有地的違
建戶拆除,花蓮警方動用100多名警力在現場戒備,預防住戶抗爭,但許多住戶見大勢已
去,趕緊收拾物品搬家。
溝上人家的形成始自民國40年,因花蓮發生大地震,當時政府安置災民,由花蓮縣商會在
中正路及南京路間的自由街排水溝上搭建木造臨時房舍並出售;58年間因疏浚水溝,市公
所拆除溝上建物,但之後由住戶在原址依統一圖樣重建;66年間因大火,之後仍由居民原
地重建,而成現在所見的2層樓連棟店鋪。
花蓮高分院判決指出,光復初期國窮民困的年代,地方政府在重大災害發生後,為避免災
民流離失所,因而容忍災民在國有地上興建違章建築的情形十分常見;但住戶站用公有土
地迄今約60年,社會情勢及住戶們的家庭狀況、生活條件早已大不相同,房屋甚至已多次
易手、出租,當初政府安置、照顧住戶的理由已不復存在,住戶拒絕返還公有土地,即顯
屬無據。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09019
既然拆了 希望政府用心建設此日出香榭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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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正式宣告走入歷史!花蓮市公所在法院強制執行的命令下,動用怪手把佔據國有地的違
建戶拆除,花蓮警方動用100多名警力在現場戒備,預防住戶抗爭,但許多住戶見大勢已
去,趕緊收拾物品搬家。
溝上人家的形成始自民國40年,因花蓮發生大地震,當時政府安置災民,由花蓮縣商會在
中正路及南京路間的自由街排水溝上搭建木造臨時房舍並出售;58年間因疏浚水溝,市公
所拆除溝上建物,但之後由住戶在原址依統一圖樣重建;66年間因大火,之後仍由居民原
地重建,而成現在所見的2層樓連棟店鋪。
花蓮高分院判決指出,光復初期國窮民困的年代,地方政府在重大災害發生後,為避免災
民流離失所,因而容忍災民在國有地上興建違章建築的情形十分常見;但住戶站用公有土
地迄今約60年,社會情勢及住戶們的家庭狀況、生活條件早已大不相同,房屋甚至已多次
易手、出租,當初政府安置、照顧住戶的理由已不復存在,住戶拒絕返還公有土地,即顯
屬無據。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09019
既然拆了 希望政府用心建設此日出香榭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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