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的商品寄放我家,許久未取回,如果對方不同意我丟棄,我丟棄其商品是否需要賠償? - 生活

Table of Contents

有一家商店店主是我好友,店主在經營多年後決定結束營業,遂拜託我讓他放置他的貨品於我家,原本口頭約定幾個月便來取貨品,後來一拖拖了好幾年,如果我以電話告知對方於某個期限內再不來取貨,我將全數丟棄處理,對方若仍是不同意,我是否會因為丟棄他的貨品而必須賠償?如果告上法院,我

All Comments

Connor avatarConnor2016-11-19
無限期寄放貨品損害屋主居住的自主權:你應該拍照存證然後寄出存證信函給貨主叫他限期內取貨否則全部視為回收物處理交給資源回收站或是清潔隊你朋友沒有權力寄放貨品在你家裏你也沒有看管貨品的義務這不是對方同意怎樣做的問題而是房屋的主人有權處理這些貨品也就是說存證信函的內容應該寫
Isla avatarIsla2016-11-17
看起來你幫他保管東西應該沒有收費吧?如果是這樣你可以發個存證信函給他內容寫:請他在一定的時間內來處理這些東西,不然你就要把他丟棄掉。有存證信函就可以證明你已經有合法且正是的通知過他了這樣之後他要再告你話基本上你就不用賠了。以上回復希望能解決你的疑問因為不知道你對於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