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 - 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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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月在南投發生交通意外

是因為另一台機車切線與我台機車碰撞

我有外傷~有送醫院~警察有到現場

之後開了一張"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上面當事人資料有寫我&另一台機車的駕駛人

警察說可以自己去找另外的當事人談賠償


另外有人說要在6個月來到警局辦和解手續...

請問有人知道要怎樣辦"和解"嗎?

是不是要辦了和解案件才會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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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0-03-03
呃 我都找保險公司幫我弄耶 @@
Doris avatarDoris2010-03-06
對方保險過期...
是不是一定要跟對方一起去警察局簽和解?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0-03-09
這個應該去交通版問比較好??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0-03-13
請你的保險公司和對方連絡 讓你的保險公司去做理賠動作
Elvira avatarElvira2010-03-16
再向保險承辦人告知對方有意合解 就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