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問題 - 生活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09-01-0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賢達麻煩給予專業的建議,謝謝協助!
我方騎乘普通重機,行經鄉道未有中間分隔線道產業道路路段時,因要閃避逆向違規機車,與反方向對方的機車發生擦撞,對方機車受損,且對方顏面外傷及兩手臂骨折,我方機車並無倒下(懷疑對方車速因蠻快的),僅我方人員挫傷,當時已立即緊急報警請求救護車支援。
已由我方賠付對方的機車修理費新台幣1850元整,醫療費及強制險可理賠的部份(看護費、往返醫院的車資…等),由我方的產物保險以機車的方式給付,甲方部份要求以分次申請理賠為給付方式,因對方無強制險,我方乘座人員以我方的強制險理賠,已很有誠意要處理對方後續的理賠事宜,就我所知我的責任過失佔很大,但對方有權求償他認為不超過的求償嗎?
1.醫療費用<----一開始就有告知他強制會實支實付,他要求要分
次申請理,請問理賠的次數有限制嗎?
2.回診交通費要求NT5000<----一開始就有告知他要留收據,結果
都沒留,請問這一部份還申請的到嗎?
3.受傷休養無法工作,勞動損失兩個月<----這部份因該由他們公
司向勞保提出補助吧?
4.看護費要求一個月(住院十天,因他老婆失業,實際沒有請看
護)<----這部份強制險可理賠嗎?
5.營養費要求NT$20000<----這部份強制險可理賠嗎?
6.精神撫慰金<----看我自己的意思
7.面臨失業<----這是全球的大問題,連我自己都快不保了,還...
以上這樣的要求算何理嗎?對方所提出的要求,若沒做到,對
方不願和解,還會提出告訴,我該怎麼做?
Update:
各位專家,依據我朋友(產物保險界)的建議,直接請警方提出調解委員會申請,不要讓對方有太多時間、空間,去想那有的沒的理賠,
就各位專家的經驗,通常這樣的案件,需要另外出多少金額比較合理?
當然我也知道錢越多越容易和解,問題是景氣那麼差,能有多少錢來談和解,我自己限定20000元來和解,不知會不會太少?
請各方專家給個方向,謝謝!
Update 2:
各位專家的回答,經過這幾天多方的尋問,以及保險公司那給的答覆,還是至少要八萬,才能平息這場車禍後所要支付的賠償金,只能說花錢消災,不過我也準備透過調解委員會的方式來做和解,可能可以降低一些個人需給付的和解金吧!這樣對方也無法再亂敲竹槓了,且更具法律效用
甚至朋友還教我,若對方還不肯和解,給他去告,甚至我還可用對方要求的【面臨失業】所需的費用,告他恐嚇取財,這部份不知成不成立?遇到這樣的事真是無奈ㄚ
Update 3:
感謝交通事故義工咨詢網的各位志工,給予多次的寶貴答覆,另外兩位專家,回答的方向也沒錯誤,所以點數就送給交通事故義工咨詢網了,非常感謝各位的熱情贊助,讓我又學到一些學校學不到的一些法律常識,謝謝!
Tags: 生活

All Comments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09-01-06T01:23
1.建議你若有時間還是詳細敘述 事故發生經過情形 以利肇事責任分析研判
2.先行假設 如文中所述 我方的肇事責任過失佔很大
3.對方傷勢情形為 顏面外傷及兩手臂骨折
4.我方會有 刑事責任上的 過失傷害的問題
你的問題如下
1.醫療費用<----一開始就有告知他強制險會實支實付,他要求要分次申請理,請問理賠的次數有限制嗎?
答 強制險中並無就醫次數的限定 也無分次申請理賠的次數限制
2.回診交通費要求NT5000<----一開始就有告知他要留收據,結果都沒留,請問這一部份還申請的到嗎?
答 我方可向我方的產險公司要求比照 單一趟的計程車費用計算次數及金額
當然 若有熟識的修車廠 亦可請他們協助你收集收據

3.受傷休養無法工作,勞動損失兩個月<----這部份因該由他們公司向勞保提出補助吧?
答 依法我方需負責賠償 對方的勞保與我方無關
4.看護費要求一個月(住院十天,因他老婆失業,實際沒有請看
護)<----這部份強制險可理賠嗎?
答 若有醫生証明確需他人照顧ㄧ個月 強制險就可以申請看護津貼
但是建議你 最好還是請對方 填寫下列的申請書
內容大概如下
本人 000 因00年00月00日之車禍事故 經 00 醫院 醫師診斷為00000000病名
期間生活不便 特聘000女士 擔任本人之看護 雙方約定每日之看護費用為
新台幣 1000 元 為期 30日
被看護人簽名
看護人簽名
5.營養費要求NT$20000<----這部份強制險可理賠嗎?
答 這個部分非屬強制險的給付範圍
6.精神撫慰金<----看我自己的意思
答 依法對方是可以向我方請求
7.面臨失業<----這是全球的大問題,連我自己都快不保了,還...
答 這就有一點 太超過了.....
8.以上這樣的要求算何理嗎?
答 大部分合理
9.對方所提出的要求,若沒做到,對方不願和解,還會提出告訴,我該怎麼做?
答 建議可先至各地的調解委員會請求協助調解
但是 說實在的 你的案件 若對方的求償不要與實情差距太大的
話 建議你趕快和解 因為其實還有些部份是對方可向我方求償
但未提及的
其次 別忘記 若未達成和解 我方還有刑事責任要面對
10. 願你一切順利
11.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2009-01-05 14:17:47 補充:
就各位專家的經驗,通常這樣的案件,需要另外出多少金額比較合理?
當然我也知道錢越多越容易和解,問題是景氣那麼差,能有多少錢來談和解,我自己限定20000元來和解,不知會不會太少?
答 因為對方住院10天 加上兩手臂之骨折
建議金額一開始可以以 7---10 萬之間作我方的上限
當然越低越好
但是別忘記 若和解不成 對方提告 我方還會有易科罰金的損失喔!!
2009-01-07 00:22:25 補充:
各位專家的回答,經過這幾天多方的尋問,以及保險公司那給的答覆,還是至少要八萬,才能平息這場車禍後所要支付的賠償金,只能說花錢消災,不過我也準備透過調解委員會的方式來做和解,可能可以降低一些個人需給付的和解金吧!這樣對方也無法再亂敲竹槓了,且更具法律效用
答 認同你的作法 金額也和我原先預估的差不多
甚至朋友還教我,若對方還不肯和解,給他去告,甚至我還可用對方要求的【面臨失業】所需的費用,告他恐嚇取財,這部份不知成不成立?遇到這樣的事真是無奈ㄚ
答 絕對 ㄧ定 百分之百 不可能會成立的
請你的朋友 別鬧了!!!
這樣只會把和解的契機破壞的!!
小心 得不償失!!
加油吧 !! 發問的版大!!!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09-01-04T18:10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j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09-01-06T15:49
1.醫療費用 :民法第 191-2 條 :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指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及受害人自行負擔之門診、急診或住院費用(每日以新台幣 1200 元為限 )、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膳食費(每日以新台幣 130 元為限),以醫療收據為憑。後續診療依規定當然可以出險,但是保險公司一般都會要求一次處理完。
2.沒收據保險公司可不賠,但可請他向計程車行開收據。
3.不對,他可向你求償,但是前提是他需符合下列條件: 薪資補償 : 【減少勞動力損失】民法第 193 條 :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必須要有兩個要件: 1 診斷書上證明 這段期間無法工作,甚至需要再休養多久。 2 薪資證明 ,如扣繳憑單、薪資轉帳…等(沒有扣繳憑單 . 可以用最低薪資 17280 元或車禍前的勞保投保薪資計算)。
4.看護費 :強制險 每天補助 1000 元 , [ 有住院,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 ] , 最高理賠天數為 30 天 , 最高三萬。 ,照護人的正反面身分證影本,以及收據。所以看診斷書判定合不合理。他老婆照顧可以。
5.營養費強制險不賠。營養費要NT$20000是乎高了些。
6.精神撫慰金當然看你能付多少,其實營養費要算在精神撫慰金上,還有要對方同意接受。
7.這部分沒法理賠處理。
以上這樣的要求算何理嗎?對方所提出的要求,若沒做到,對方不願和解,還會提出告訴,我該怎麼做?以上來說有些合理,有些不合理,建議你申請調解委員調解,這樣對你會比較有保障,記得要出席調解會時,要告知你的保險業務員,而且即使對方告到法院,檢察官還是會要你們先調解。
Kelly avatar
By Kelly
at 2009-01-04T05:11
我是服務於遠雄人壽十三年的小芬

你好~以下是受害者可以向肇事者求償的細項~~只要檢附單據與各項證明就可以以各細項加總像對方保險公司求償~~責任險

1*減少勞動力損失
2*不能工作損失
3*醫療費用(包含看護費用)
4*就醫往返車資
5*財物損失
6*慰撫金(精神損失)
(上列的項目就是跟對方和解 所謂的和解金)

強制險理賠~~只要檢附單據與各項證明就可以以各細項加總像對方保險公司求償
醫療給付: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以下簡稱本保險) 之保險人依本法規定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時,以其必須且合理之實際支出之相關醫療費用為限。但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台幣二十萬元為限。
前項所稱之相關醫療費用,指下列各款費用:
一、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
二、診療費用:指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及受害人自行負擔之門診、急診或住院費用、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膳食費、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義齒或義眼器材及裝置費用,及其他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之輔助器材所需費用。受害人在合格醫師開設之醫療院所診療或住院,而非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者,準用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
三、接送費用:指轉診、出院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
四、看護費用:指住院期間因傷情嚴重所需之特別護理費及看護費等。但居家看護以經主治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前項第二款所規定診療費用,其限額如下:
一、自行負擔之住院費用:每日以新台幣一千二百元為限。
二、膳食費:每日以新台幣一百三十元為限。
三、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每一上肢或下肢以新台幣三萬元為限。
四、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新台幣一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合計以新台幣五萬元為限。
五、義眼器材及裝置費:每顆以新台幣一萬元為限。
六、其他必要之輔助器材費用:以新台幣一萬元為限。
第二項第四款所規定之看護費用,每日以新台幣一千元為限,但不得逾三十日。
一:沒有次數限制~~
二:強制險需單據~~不然保險公司不會付~~如果保險公司不付~~你想和解~~就需你付囉!!
三:他當然可以像你求償
四:強制險可理賠~~不過~保險公司不會依照他請求天數做理賠~~一樣~~如果他就是要求這麼多~不足地方就由你補足@@
五:強制險不賠~~
基本上~~你可以詢問一下保險公司~~一般和解時~是對方提出金額~~保險公司核算可以理賠金額~~然後肇事者再去補足金額~~所以先問一下你的保險公司~~你就會知道~~你可能所 支付的金額~~和解機會大不大



0x46cccb7b指令參考記憶體不能為”read”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09-01-02T00:00
每次關掉網路就會出現該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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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hail Hany
at 2009-01-02T00:00
大師請問:
台灣的金瓜石金礦礦脈沒有了嗎?
現在的科技、開採工具發達,探堪鑽取程度,突飛猛進,都沒進步嗎?
曾經風光一時,說沒就沒,有�� ...

急!我要楊牧散文〈亭午之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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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ob
at 2009-01-02T00:00
給我楊牧的散文我要亭午之鷹要它的內容!!最好是最經典的幾篇內容要多一點!可以寄給我:flowerangel032108atyahoo ...

請問各位一個生活知識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09-01-02T00:00
我在書上看見一個生活常識:
常挖鼻孔易患感冒
我自己是個常感冒的人
不瞞各位其實我也常挖鼻孔= =
可是鼻屎在鼻子裡又很不舒服
而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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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Xanthe
at 2009-01-0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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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跟幼稚園的小朋友介紹有關環保的一些
常識 或者......................請各位大大是否能幫忙
找些有關環保的問題 宣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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