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文、徵工讀文與連續發文 - 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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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陣子期末比較忙,感謝各位板友配合板規,

還有幾位熱心的板友協助注意板上的狀況。

不過在管理上,我發現有這三個問題,麻煩大家協助解決。


一、目前交易文只規範明確屬於交易的部份,

發文者必須有一篇七天以前發表並經板主認可的自介。

  但是[轉讓]類的文章似乎也應該屬於這一部份,

  還有先前曾經討論過的租屋文,是不是也需要一併規範?或者不需要規範?


二、徵工讀生的文章,前陣子也因為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在板上稍微討論了一陣。

  雖然我也很關心勞工權益,但是畢竟我對這方面問題並不擅長,

  所以,是不是改成,

  板上的徵工作或徵工讀文必須先發表在job或part-time板,再轉過來

  然後那兩個板的板主審核的結果如何,我就同步操作。

  這樣大家覺得怎麼樣?或者就不用規範?


三、連續發文的部份,畢竟現在有推文功能,回文或另外發文的機率不高,

  一個帳號(ID)同時連續發表好幾篇文章基本上不太正常,尤其是另開標題。

  目前板規針對連續發文佔用板面有相關規定,不過目前也還沒有明確界定怎樣

  才算佔用板面。

  北投板一日的文章數大約在10到20篇之間(扣掉偶爾暴少或暴多的情況),

  取20%的話,是3~4篇,取40%的話是4~8篇,遇到特殊情況再由板主斟酌,

  大家覺得如何?或者不用規範?


以上三件事情,麻煩大家協助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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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0-01-15
贊同第二點
Agnes avatarAgnes2010-01-19
第二點不錯
Eartha avatarEartha2010-01-22
推第二點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0-01-25
交易文的部份看要不要訂立成有金錢往來的..可能會更簡單分辨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0-01-28
蝦蝦好久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