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火車站前站機車停車場侵佔票卡車主 - 桃園中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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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星期三下午約6:15~6:30分在中壢火車站前站的機車停車場發生停車票卡侵佔
地址:中壢區延平路179號,藍貓停車場,正捷寄車

我在6:14付費後忘了從磁扣區拿回繳費後卡幣,下一位車主未付費自行拿走離開

因為監視錄影器都有拍下,所以希望該車主可以自行聯絡我,將卡扣歸還,並且繳交停車
費給停車場

另外,此行為已構成刑法侵佔罪,為非告訴乃論,如果不想被提告,請儘速於4/9下午6點
前聯絡,因為提告後是無法撤銷

也希望大家可以正視侵佔財物的法律問題,雖然只是票卡,但是對已結帳的人來說,是已
經買下的服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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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rsula avatarUrsula2020-04-11
支持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0-04-14
等後續
Ivy avatarIvy2020-04-17
才罰金而已 我之前告過小黃手機侵占 麻煩死了
Mary avatarMary2020-04-20
而且最後對方根本不鳥我
Hedda avatarHedda2020-04-23
真的很在意要出口氣,其實你直接提供影像報警就好了
Dinah avatarDinah2020-04-26
否則跟樓上講得一樣,除非道德感很重的人,不然這種金額
Robert avatarRobert2020-04-29
是不會有什麼重罰的...
James avatarJames2020-05-02
看來樓主非常的生氣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0-05-05
就算是罰金也要啊,侵佔就是侵佔
Tracy avatarTracy2020-05-08
我也鍵盤支持,能嚇阻一個後人是一個
Jacob avatarJacob2020-05-11
想請問這樣報案警察會認真的幫忙找人嗎 或是真的找得
到人嗎
Kama avatarKama2020-05-14
這種人有夠沒品
Damian avatarDamian2020-05-17
找得到人 但是你要一直跟他開庭 然後法院那邊會覺得
是小事要叫你跟他合解 如果他不出庭你就要搞好幾輪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0-05-20
除非對方很在意前科 如果是皮皮的就搞死自己 最後是
我被嚇阻了 如果有下次我不會去告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20-05-23
手機也價值幾千近萬 法院都這樣做了 你覺得停車票會
怎麼處理
Olive avatarOlive2020-05-26
我跑三次法院 兩次和解庭 最後他好像是罰錢了事 累
到我自己
Liam avatarLiam2020-05-29
講真的 鍵盤支持 但要我行動 我也會摸摸鼻自算自己倒楣遇到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0-06-01
報警
Liam avatarLiam2020-06-03
支持
Freda avatarFreda2020-06-06
是地檢署不是法院,原PO看文字是懂法律的人,誰搞誰
不一定,還有這起案件是非告乃罪,所以原告不用出庭
沒關係,檢察官就是原告。所以麻煩的人是被告,樓樓
上多慮了。
Freda avatarFreda2020-06-09
檢察官是原告指真的要到法院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