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養寵物"只為了"情趣 - 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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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好久,希望回文不會偏離本板宗旨。
(內文頗長,我真是個囉唆多話的人 /_\)


我大學的時候,接養了朋友因分手不能繼續飼養的狗。
我很愛她、疼她,買希爾思的飼料給她吃,喝的水跟我一樣。

每個禮拜幫她洗澡,一個月送一次美容。
她生病的時候,著急地帶她去看醫師,看她挨針我在旁邊哭。

她因美容院的疏忽,腳底板受傷戴頭套,我陪她睡地板。
半夜看著跳不上廁所門檻的她,心疼地掉眼淚。

她乖的時侯很乖,調皮的時候很調皮。
她愛咬衛生紙、愛翻垃圾桶,一個不注意家裡就是天下大亂。


她給我寵壞了,大家都寵愛她。
在我畢業要開始工作的時候,我也碰上了難題。

她給我寵得隨時都要看到人,要上班的我怎麼辦呢?
只好把她帶回家裡,我當然捨不得分開。
可是我也捨不得我去上班的時候,她無聊地在家裡哭泣。

我的爸爸、媽媽都愛她,弟弟每天出門、進門就要摸摸她。
只要狀況允許,他們出門一定會帶著她。
唯一看不到她的人只有我,但我有很多事情能作。
想念她的時候我哭,總好過她整天在小套房裡哭著等我回家。


我從來不覺得我養的是一隻狗。
以前的男友也非常愛她,但他們也從來沒有因為愛她,就選擇一輩子跟我在一起。
我們分手了,他們走了,我跟我的狗女兒一起生活。

不管是養狗、養貓、養兔子,就像養小孩一樣。
人結了婚也有可能會離婚,人有了孩子也可能選擇別的道路走。

所以是不是,在決定帶他們回家前,
放下現在感覺很美好的戀愛感受,
放下感覺起來應該很愉快的飼養生活(與他的同居生活)

只要想,我永遠都不會丟棄他嗎?
如果有一天我們分手了,誰要帶走他?
並且保證會好好對待他?
就像我們一起愉快生活時那樣對待他。


什麼都不想而決定要養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畢竟他們是那麼地可愛呀!




現在我的體悟更深了,因為我每週都去認養活動。
那些被丟棄、流浪的動物,曾經也是有過家的。
那一雙雙無辜的眼神,每一隻都讓我心痛。

我開始明白為什麼有些義工拒絕學生或情侶的認養,
因為好怕他們再度流浪。(當然這是部分人的行為造成的偏見)

流浪在街頭上的不是只有米克思,還有很多名犬。
每週每個收容所給予他們安樂死的獸醫不是劊子手,
我沒有權力指責誰是,並且我也相信大家都是善良、真心地帶他們回家的。


這篇不想追殺誰,也不想太說教,也不想這麼偏離板上的主旨。
如果有得罪的地方我先道歉。

不好意思養寵物這麼讓人愉快的事情,可以牽扯出這樣多的感受。

已經說太多了,這是我第一天去認養活動發生的事情。
如果還有耐心的人可以看看,想認養狗狗的人也歡迎跟我聯繫。
http://tw.myblog.yahoo.com/eyegogo/article?mid=210&prev=215&l=f&fid=15


結尾應該要想辦法講點相關同居的事情  ̄▽ ̄||

同居生活可能因為養了貓貓、狗狗而帶來更多樂趣
但也有很多突發狀況,也許要犧牲你的約會時間,
因為狗忽然生病了,你要去看電影還是帶他去看醫生?

你們正愉快吃著東西,他就大剌剌在你們面前拉肚子。
你們要去旅行三天,不知道要把他寄放到哪去?

養貓的朋友曾經託我去餵食,然後放心地出門了。
幾天後回家,他以為反正會乖乖的貓咪,
因為看不到主人,報復性地尿在他的棉被上。

兩個人生活在一起有很多開心與不開心的事情
那麼加上一隻小寵物,是不是除了開心也會有不開心的時候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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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nie avatarAnnie2009-04-21
「人結婚了都會離婚」?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09-04-23
應該是說 連結婚後都有可能離婚的意思啦我猜
Isla avatarIsla2009-04-27
對啦對啦 謝謝二樓 我把那句改了 XD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9-04-27
這文讓我想到認養小孩的條件限制 原來認養的條件變嚴格了
Kelly avatarKelly2009-05-01
推!
Eartha avatarEartha2009-05-02
每次拍什麼動物的電影台灣就會出現一波波的寵物潮流
John avatarJohn2009-05-02
商人們為了賺錢也就拼了命的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