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選手村【公投救公園】需要您的連署 - 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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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來自連署書:

: 您是否同意將文化一路週邊國宅預定地(包括林口社區運動公園、林口棒球場、林口野步
: 森林【國宅段37、37-1、37-2、37-3、37-4、111-1】、國宅段95-4、95-5、98、98-1、
: 98-2、99、99-1、99-2)變更為公園綠地。


剛剛我一時好奇,上網去查了地號

國宅段37、37-1、37-2、37-3、37-4、111-1
那是林高旁邊的荒地

國宅段95-4、95-5、98、98-1、98-2、99、99-1、99-2
那是遠雄對面、夾在文化一路、文化二路中間
林口國中周圍的荒地。

所以各位連署人,你知道你連署了什麼嗎?
您連署了要把整個重劃區中央全部變成公園!
大概比運動公園大兩倍!

當然如果版上有人希望林口精華地段變成森林,那也是他的自由,
可是運動公園大概只佔連署的區域三分之一!

相比同一批人之前反對五楊高架的言論,其實不意外!
他們不希望林口發展,不希望林口蓋房子,
因為他們是環保人士,這可以理解,
可是這種手段正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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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 avatarOlive2012-04-04
資訊不對等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2-04-07
剛剛比較了一下,整個大小快跟大安森林公園差不多了
林口才多少人,這麼大一個公園要怎麼維護?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2-04-11
光是警察夠不夠巡邏都是問題吧,晚上會變成治安死角
Olive avatarOlive2012-04-15
其實保留現在的公園和棒球場已足矣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2-04-16
一味的反對只會讓人覺得林口不需要任何發展
Jack avatarJack2012-04-18
推樓上
Olga avatarOlga2012-04-21
如果是保留現有綠地、公園,開發其他地方,倒是不錯
Mason avatarMason2012-04-21
我指的綠地是棒球場...設施,空地可以開發
Liam avatarLiam2012-04-25
我不懂耶~保留讓現有的居民假日有更多地方可以走
Mia avatarMia2012-04-27
這樣子不好嗎??
Sandy avatarSandy2012-04-30
但在不更動運動公園的情況下我覺得蓋選手村是可行的
Lily avatarLily2012-05-01
但是這份連署書已經矯枉過正,看過地籍圖就知道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2-05-02
他們的訴求已經擴大到包含周邊的國宅預定地變更成公園用地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2-05-02
這樣會不會公園用地之後就變成建商用地= =?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2-05-07
森林沒有用..那才叫治安死角 公園好多了~所以蓋吧~
Edwina avatarEdwina2012-05-09
樓上好像搞錯重點了,現在不是森林與公園之爭啊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2-05-11
一些人想把這些地劃成公園預定地,就是希望它們用不開發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2-05-16
Sandy avatarSandy2012-05-19
意思是說這連署書偷渡?這樣真的蠻過份的
Jacky avatarJacky2012-05-22
推O大的用心與細心
Sandy avatarSandy2012-05-23
對自然來說最好的就是不要人為的干預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2-05-23
那些地段緊鄰大馬路旁邊 馬路車流量大
應不至於造成治安上的問題與困難
Rachel avatarRachel2012-05-27
還有其他更適合的地點為什麼不訂在那兒?
Mason avatarMason2012-06-01
如果說今天沒有其它地點選擇的話 再來考量發展與自然平衡
比較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