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有打電話到外交部去問了!
他說可以加註別名(感謝某篇M文,爬了好久)
那我想問的是,等我護照更新之後,
需要跟美國ET$那邊做更改甚麼東西嗎?
假設:原本註冊的名字是 Eric Wang,但你護照上是你中文名字的羅馬拼音,比如說
你原本叫做Li-Li Wang
不過在加註別名之後,除了羅馬拼音外,你還有個別名是Eric
這樣一來,是不是到時候成績單出來上面的名子就會被認可呢
因為今天去考試的時候,監考人員讓我簽切結書,說不保證成績有效
因為註冊名字和護照上不同,但利用加註護照上面的別名之後,
是不是一切就有效了?還需要跟ET$那邊確認甚麼嗎(本來要寫EMAIL去問說
該怎麼辦),謝謝大家回答,今天沮喪了好久...雖然我還是有認真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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